1、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许可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A-00100-140724 职权名称: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证核发 是 货主申报 (出售、运输动物和产品提前三天申报;种用、展览、演出动物提前十五天申报)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受 理 监督消毒、 出具 检疫 证明 加施检疫标识 (即 时) 办 结 否 是否 合格 填写检疫申报单;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的,同时提供有效的跨省引 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主办机构: 各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官方兽医到场、户、点按照检疫规程实施 现场 检疫 (即 时) (即 时) 说明原因
2、 书面通知 不受理 按规定处理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100-140724 职权名称:对饲养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对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对动物、 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
3、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 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4、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 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200-140724 职权名称:对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 产品 排泄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 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不达标的诊疗
5、废水的处罚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6、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 2800-B-0
7、0300-140724 职权名称:对屠宰、经营、运输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动物、疫区内易感染的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以及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上述动物产品的处罚 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
8、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 事实、 处罚理
9、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400-140724 职权名称:对动物饲养场(养殖 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夜、胚胎、种蛋,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0、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 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11、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 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500-140724 职权名称:对未经
12、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13、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
14、图 编码: 2800-B-00600-140724 职权名称:对擅自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者使用转让、伪造、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罚 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
15、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
16、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700-140724 职权名称: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罚款 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
17、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 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
18、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800-140724 职权名称:对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主办机构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
19、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 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20、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 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 处罚 事项运行流程图 编码: 2800-B-00900-140724 职权名称: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
21、动物诊疗活动,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从业地点 、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动物诊疗许可证及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主办机构: 昔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主体: 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54-4326317 送达执行 (7 个工作日 ) 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归档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 个工作日 )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 组织 召开听证会 (3 个工作日 ) 当事人 提出 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 , 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撤销立
22、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 并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 。 (3 个工作日 ) 移送处理 1、 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 当场送达 , 依法执行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备案 归档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 立案审批表 ,并按程序报批 。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 调查 , 收 集整理证据材料 。 (42 个工作日 )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保存必要证据。 告知 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和 依据 ,并听取当事人 陈述 和 申辩 。 局长审批 (10 个 工作日 ) 拟定处罚意见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 拟处罚意见, 案情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 集体讨论决定 。 (1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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