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0 ,大小:101.50KB ,
资源ID:1329222      下载积分:15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32922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行政检查类第123项工作流程图.DOC)为本站会员(天***)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行政检查类第123项工作流程图.DOC

1、 1 行政检查类第 1 23 项工作 流程图 1.送达财政检 查通知书 一般 于 3 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若认为实施财政检查的 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工作有不利影响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施财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 4.征求被查单位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 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人的意见。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3.制作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

2、,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盖章。 5.检查组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财政检查报告 。 检查组针对被查单位的回复意见出具认定意见 。 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入行政处理 处罚流程 。 是否 有异议 是 不属财政职权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机关 。 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做出检查结论,下达检查意见书 。 否 2.检查组实施检查 实地检查或调阅检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 。 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要 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资料,并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制。 6.复核 有关职能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财政检查报告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 2 行政检查类第 24 项 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进行检查 工

3、作 流程图 1.制定检查方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 定考核重点,根据以往监督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标准 。 2.组建检查小组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组建检查小组, 开展监督考核工作 。 3.印发检查通知 印发检查通知,布置检查工作。 4.检查小组实施检查 集中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5.检查小组出具检查报告 对考核评分及情况进行汇总,对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况 进行总结, 出具 考核报告 。 6.公示检查结果 将 检查 结果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 示。 3 行政检查类第 25 项 对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提交报备信息(含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4、)。 专管员对事务所是否保持设立许可条件进行逐一审核,对不保持设立许可条件的事务所通知其进行整改 。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 事务所整改阶段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处理。 事项办理完毕 事项办理完毕 整改合格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经营 4 行政检查类第 26 项 对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图 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在财政会计行业管 理系统填写年度报备信息、变更信息。 网上提交报备信息,并向北京市财政局提交纸制报备材料。 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并退回信息。 专管员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 否 补正 1.年度报

5、备:北京市财政局下发通知 布置报备工作; 2.日常报备: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进行信息变更报备。 申请事项办理完毕 经领导批准后,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公告信息报备情况,并向财政部报送信息数据及行业管理分析报告。 根据报备信息撰写北京市注师行业管理分析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信息汇总分析;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信息进行确认。 是 5 行政检查类第 27 项 对 资产评估机构 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资产评 估机构 提交 纸质 报备信息。 专管员对 评估机构 是否保持设立许可条件进行逐一审核,对不保持设立许可条件的 评估机构 通知其进行整改。 年度 资产评估机构 基本信息报备 资产评估

6、机构 整改阶段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评估机构 ,根据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处理。 事项办理完毕 事项办理完毕 整改合格后的 资产评估机构 继续经营 6 行政检查类第 28 项 对 资产评估机构 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图 资产评估机构 按要求在 财政 资产评估行政许可申报系统填写 变更信息。 向北京市财政局提交纸制报备材料。 告知 资产评估机构 存在问题并退回信息。 专管员对 资产评估机构 提交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 否 补正 1.年度报备:北京市财政局下发通知 布置报备工作; 2.日常报备: 资产评估机构 主动进行信息变更报备。 申请事项办理完毕 经领导批准后,在北京

7、市财政局网站公告信息报备情况 。 根据报备信息撰写北京 地区资产评估 行业管理分析报告。 对 资产评估机构 年度报备信息汇总分析;对 资产评估机构 变更信息进行确认。 是 7 行政检查类第 29、 30 项工作流程图 1.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一般于 3 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若认为实施财政检查的 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工作有不利影响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施财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 4.征求被查单位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人的意见。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 5

8、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3.制作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盖章。 5.检查组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财政检查报告 。 检查组针对被查单位的回复意见出具认定意见。 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入行政处理处罚流程 。 是否 有异议 是 不属财政职权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机关 。 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做出检查结论,下达检查意见书 。 否 2.检查组实施检查 实地检查或调阅检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 。 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资料,并可以对有关

9、资料进行复制。 6.复核 有关职能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财政检查报告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 8 行政确认类第 1项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市财政局召开会审会, 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共同认定 处室审核后 由主管局长签发 市财政局接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移送的初审合格的认定材料 认定不合格的单位,填写非营利组织申请认定免税资格资料退回单,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机关 认定合格的单位,由承办人建立会审台账 起草公布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会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申请人据此办理备案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申请人 是 否 合 格 9 行政确认类第 2 项 对政府采购中标

10、无效进行认定工作 通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行政检查发现有中标无效情形 组织开展调查 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或其他书面形式确认中标无效 将投诉处理结果 或行政处理处罚 结果 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公告 10 其他类事项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工作流程图 1.供应商 提交投诉材料 2.审查投诉材料 3.符合要求的 制作并送达 受理通知 书 5.作出处理决定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不符合要求的 制作并送达 审查告知书 4.组织开展调查 在受理投诉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6.将投诉处理结果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