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济民医院医疗质量评分标准(讨论稿)1、科室质控小组未按规定每月开展质控活动,每缺少一次记5分。2、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相互拆台,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记5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记10分. 3、弄虚作假,提供假证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记10-20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4、凡收受各种“红包”、“回扣”,每次记5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及时做好医疗纠纷人员的来访登记、及时组织科内调查、并以书面材料进行上报,每缺一项记责任人3分。 6、受理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计划生育鉴定、残疾鉴定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每次记6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7、病历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现行病历遗失,每份记30分,病历归档不及时,每份病历记1分. 8、借阅病历未备案,记3分;借阅病历遗失,每份记10分,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照相关规定理赔。9、不热情接待患者就诊和咨询,被投诉查实的,每次记3分。 10、对毒麻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物品、生物实验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医疗垃圾等管理不当,造成被盗、挪用、流失等,视后果情节记责任人和当事人10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