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柳北区校外培训机构 设立审批 校外培训机构 正式 设立审批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校外培训机构 正式 设立审批 性质:行政许可审批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培训(学科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适用对象: (一) 获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具备办证条件的 校外培训机构。 (二)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证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
2、申请材料目录: (一)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报告。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者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等。 2.名称预核准材料 。 3.举办者材料。 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4.机构管理材料。包括: ( 1)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 2)党组织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成立党组织的,提交党组织建
3、设计划。 ( 3) 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 。(要求所有管理制度向社会公示) ( 4)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身份证件 等材料 。 ( 5)拟任校长(行政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明 、聘用合同、无犯罪记录 等材料。 ( 6)拟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 、聘用合同 及资格证明文件。 ( 7)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8)办学场地材料。自有办学场地需提
4、交相应的不动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地需提交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租赁期 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不少于 2 年 );以上材料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产权人签字。对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通过部门内部核查无法证明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的 房屋,应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为 B 级以上(含 B 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地址,必须和机构章程中的地址以及实际办学场地的地址相一致。依法需要出具消防合格证明的,应当提供消防合格证明;按法律法规不需要提供消防证明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场所为新装修的,应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
5、机构,还需提交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 9)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见申请表 ( 10)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 四、申请书式样(见附件 1,申请表 要求双面打印 ) 五、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城 区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六、行政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能办理的进行退件,并把所有资料退还申请人或资料不齐全的,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二)初审:材料合法、齐全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议小组,对举办者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审核及现场勘查:评议小组对
6、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对拟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 勘察结果,签署审核意见。记载于登记簿后将材料转到发证部门。 (四)审批发件:根据已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缮证,依据举办者的收件收据发放预设立批复。不同意设立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整理材料、材料归档。 七、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10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收费 : 不收费。 九、 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需定期检验。 十一、以上内容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为准。 附件 1:申请书式样 类别 归档编号 柳北区 校外培训机构 正式 设立申请表 (试 行 稿
7、 )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人姓名(单位) 申请办学地点 收件编号 收件时间 办结时间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印 目 录 (一) 举 办者情况( 1) (二)申办报告( 2) (三) 办学章程( 4) (四)资金、资产( 5) (五)法定代表人、机构负 责人( 7) (六) 机构各类人员名单( 8) (七)教学安排( 11) (八)联合办学协议( 12) (九)申报文件(证件、证明文件)( 13) (十)受理、审查( 14) (十一)发证归档( 15) (一) 举 办 人 情况 举办人(单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 举办人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现从事职业 从业资格 电子邮箱 举办人(单位)
8、简历或简要情况 (举办人简历包括学习和工作简历;举办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注册登记机关、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资产规模等等。) 举 办 人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举办人所在 派出所、公安局 出具关于品行、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证明。) 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申办报告 注:申办报告是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的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书面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1申办机 构名称; 2机构地址; 3办学目的; 4办学性质和办学宗旨; 5办学设想、开办专业、业务范围、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规模、发展前景。 6办学条件(场地、资金); 7经费来源与使用; 8.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等。 关于申请设立 的报告 教育局: (可加页打印) 申办人: 年 月 日 注:申办 报告要求打印, 举 办人要求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