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完善与规范高校项目经费审批制度之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 2017)08-0106-03 摘要:文章在阐述高校项目经费审批特点的基础上,针对高校项目经费审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与规范高校项目经费审批制度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高校 项目经费 审批 对策 一、引言 项目经费是指为了完成特定任务、具有专门用途,实行 “ 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 ” 有别于日常业务活动、保证基本运行的经费,其资金来源与其用途具有高度相关性的特殊性经费。具有金额大、专项性强、使用周期长、监管理部门多、审批环节多等特点。 高校项目经费是指高校
2、用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实验室建设、图书采购、设备购置等方面,具有专门用途、列入学校项目经费预算的实行 “ 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 的,区别学校基本支出的专项经费。 高校项目经费审批是指根据学校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的需要, 依据项目经费的性质、金额、特点与特征,在项目经费列支过程中根据其授权范围、审批程序、审批责任等要求,由学校相关领导对项目经费立项、控制、列支报销,在相关凭证与凭据上签字同意的程序与过程。项目经费审批是高校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学校相关领导对其项目经费列支与付款行为、施行审批权力并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所在。从目前查处的高校经济腐败案件来
3、看,主要集中在高校基本建设、后勤修缮、物资设备采购、实验室建设、科研与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大额资金调度、招投标等领域;从其腐败的环节来看,大多同项目经费 的立项、审批、经费支出相关;分析发生经济腐败案件的学校,就会发现这些学校项目经费审批制度形同虚设,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不按程序审批、不执行审批权限,在重大经济决策时不执行 “ 三重一大 ” 制度规定,在重大资金调度中缺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审批制度与工作机制。 二、目前高校项目经费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批主体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 项目经费审批涉及学校校级领导、项目部门、资产部门、招标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多部门、多层领导的审批签字,
4、由于我国高校对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管理,涉及财 物以及与工程基建相关的部门领导最多只能在同一岗位工作一个聘期, 35 年必须转岗,致使一些部门领导业务不专,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另外高校校级及其中层领导多是由专家、教授、学者担任,其专业并非经济、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缺乏项目经费审批的基本知识和项目经费管理的专业技能,对合同、招标、资产管理、审核与立项、财务审批的有关规定缺乏系统的学习与培训,主要以听汇报后进行审批签字;还有一些高校其财会部门的正职领导多由非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人员担任,而副职多为专业出身,以目前陕西 34 所公办本科院校的财务处正处长的专 业情况来看,只有 11 人的专业
5、与会计、审计、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经济类专业相关, “ 外行管内行、外行说了算 ” 的管理机制,在项目经费审批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各级领导在项目经费审批中普遍存在签字只是走程序、只承担领导责任的思想,签字态度不认真。 (二)将行政审批与经费审批混为一体 我国高校对项目经费的审批同其行政职务、所在部门职责密切相关,高校内部经费审批均实行 “ 一支笔 ” 审批规定,均由其部门、院系的行政“ 一把手 ” 负责,所以形成项目经费审批与行政权力紧密相关,行政级别越高,其经 费审批权就越大;而对项目的专业性、项目的性质、特征、管理要求考虑的较少。 (三)审批权限与其职务职责不对称 目前
6、高校项目经费的审批权限大小主要与其行政级别相关联,行政级别越高其项目经费的审批权限就越大,具体的经办人员或管理人员没有审批权,而在承担责任时,没有审批权的经办人员或管理人员却要承担最大的“ 直接责任 ” ,直接分管领导要承担 “ 主管责任 ” ,而审批权限大、行政级别高的领导只承担责任最小的 “ 领导责任 ” 。 (四)审批程序不合理 高校的项目经费审批程序是指项目经费的审批环节 的先后顺序、哪一部门先签字、哪一部门后签字、哪个部门对哪个环节负责、不同级别领导的签字顺序等规定。目前基本上是项目实施部门(或管理部门)先进行签字审批,再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入库,第三步由项目经费主管校级领导签字审
7、批、第四步由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或总会计师签字)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因财务部门审批在主管财务领导之后,不利于财务部门为主管财务校领导负责,而且因目前高校在经费审批过程 “ 畏惧 ” 上级领导签字心理普遍存在,所以不利于财务部门领导发挥为学校经费支出“ 把 ?P” 作用。 (五)审批监督 责任不明确、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高校财务制度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于违犯项目经费审批规定,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的行为没有具体明确的处理规定,只是强调 “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 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 ;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也只是规定总会计师对 “ 审批、
8、联签、实施的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的重大事项 “ 负有管理或直接责任 ” ,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因为对违犯规定的审批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缺乏责任追究机制,所以在实务中很少有因违规审批对领导干部进行处罚与处理。 (六)审批 方法手段落后 目前高校大多数项目经费的审批方式,还是沿用审批领导在原始报销单据上签字审批的方式与方法。没有很好地利用校园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平台技术,实现项目相关信息资源共享,没有将项目经费审批与立项、招标、预算、验收、合同签订、审计等信息有机结合,实行项目经费审批向前移、审批监督网络化;审批方式与手段只能满足事后审批和监督,没有达到对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和事前、事中的监督
9、与管理。 (七)将项目经费审批与项目经费审核混为一谈 项目经费审批是一种职务行为,而项目经费审核是财会部门的 专业人员按照经费支出报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凭证特别是会计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审核内容、审核原则所进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常会听到高校负责审批领导常讲的一句话:“ 我的签字只是走程序,我不懂财务,经费的支出是否合法合理,由财务部门的专业人员把关 ” 。许多高校项目经费的审批领导没有认识到签字审批的重要性和承担经济责任的重大性,将项目经费审批与项目经费审核混为一谈。 (八)将项目经费审批与日常包干经费审批等同 日常包干经费支出具有金额小、报销次数多、审批权限低等特点。一般只需经费管理或业务部
10、门和财务 部门领导审批就可报销,不涉及资产入账、招标立项、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环节。从 20132015 年陕西省审计厅对省属 15 所高校审计报告中发现, 13 所高校存在项目经费支出报销所附的原始凭证后面缺少项目立项依据、审计报告、经济合同、变更签证、验收等相关证据资料;对项目经费审批所需资料的完整性认识不到位,按照日常包干经费的审批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审批。 三、完善与规范高校项目经费审批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审批领导的专业培训,提高其项目经费审批的专业能力与水平 针对高校项目经费审 批领导的实际情况,建立校级领导和校内部门主管财务工作领导的岗前及岗位项目经费审批业务知识专门培训
11、制度。对校级领导应由高校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经费审批的专题培训,应将项目经费的立项知识、招标法规、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与要求、资产验收制度、审批责任及处罚规定、经济合同基本规范与知识、审批程序和资料要求、项目经费审计重点及规定、高校经济活动监督重点、高校内部控制规定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反腐败的需要,结合高校实际案例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将培训记录作为校级领导考评内容之一。对于校内各部门项目经费的审批 领导应由学校的总会计师、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招标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经济合同审核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学校纪监部门等组织针对项目经费管理与审批的专项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及重点除校级领
12、导培训内容之外,应结合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经费审批程序与权限等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培训,以提高学校各级项目经费审批领导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执行总会计师和学校财务会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与条件 总会计师和财务会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对项目经费审批最后的 “ 把关人 ” ,其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在项目 经费控制之中至关重要,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其任职资格与条件有明确规定,各高校应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不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关职务,从项目经费的最后审批主体上强化对项目的审批,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的合法、合理,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将行政权
13、力与经费审批权力相分离 项目经费的特征决定了项目经费在审批的各个环节与步骤都必须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与政策方面的 “ 把关 ” 。而项目经费的审批,缺少的正是各环节专业人员的签字把关,所以应建立项目经费各环节技术人员审 签与行政领导审批同步制度,实行项目经费各环节技术审签后再由其行政领导签字审批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经费的技术性、合理性、真实性与资料的完整性负责,行政领导主要对项目经费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对项目经费审批程序再造,建立经费审批责任倒查制度 学校应规范项目经费审批程序,实行前一步骤审批对后一步骤负责,下级审批向上级审批负责,每一审批环节对本环节的业务负责的审批制度,以
14、明确审批中的责任问题,以利于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在审批程序中应将原来的先由 “ 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或总会计师签字)审 批,再由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 程序,再造为 “ 在学校各部门领导审批后,先由财会部门专业人员对其项目经费支出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再由财务会计部门领导审批,最后由总会师签字审批,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总会计师签字审批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与付款 ” 程序,以利于审批责任的落实。 (五)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实行项目信息共享,将项目经费审批与监督前移 高校各类信息平台的建立与完善,为高校项目管理、项目监督、经费审批提供了技术支持,为项目经费审批向项目前期环节延伸提供了可能与条件。学校应充
15、分利用高校纪委项目经费监 督平台、政府采购招标平台、合同监督平台、审计信息平台、资产管理平台、校园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等加强对项目经费的审批,实现项目经费的事前监督。 (六)明确项目经费审批关键控制点与审批重点内容,以规范审批行为 高校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根据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经费管理、监督、审批的风险控制点,确定学校项目经费内部控制的关键部门与岗位。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巡视组发现的项目经费存在问题和有关经济案件事实、上级及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费问题等,确定项目经费的审批重点,明确 审批权限,细化资料要求,规范审批行为。 (七)在学校财务部门建立项目经费审批资料
16、综合备查档案 高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审批涉及多个环节与部门,而最后环节在财会部门,所以从财务管理与监督上讲,财会部门应对与项目经费管理与审批的所有环节、相关信息、相关资料进行监督汇总,除账务处理环节所需的有关凭证资料外,还应建立 “ 一个项目一册资料 ” 的备查项目档案,将项目的立项、审批、预算、招标、建设与采购、验收、合同、审计、结算等资料装订成册,以备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 (八)建立与完善审批 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高校应根据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合同法、采购法、招标法、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高校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建立与完善审批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行为与人员进行问责、处罚与处理。使项目经费审批人员时刻牢记 “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追究、违法必查处 ” 用权准则和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审批权力。 J 参考文献: 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S.财会 201221 号 . 财政部,教育部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S.教 人 20112 号 . 财政部,教育部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S.财教 2012488 号 . 吴仕宗 .高校科研项目 ?Y 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商业会计, 2015,(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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