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监企分开 摘要:监狱是改造犯人的重要场所,监狱生产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监企如此不分出现了诸多弊端。本文详细阐述了监企合一的弊端,就监企分开的难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监狱;企业;分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监狱生产作为罪犯劳动改造的场所,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监狱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困难和问题逐步突显出来,特别是监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明显不适应狱政工作的要求。为此,2003 年 1 月,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出台,提出逐步实现 “ 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 ”
2、的监狱体制改革总目标。同年,司法部在我国 6 省市进行改革试点, 2005 年又扩大试点工作的范畴。 2008 年,司法部决定在 全国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至今,围绕明确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职权和责任范围、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监狱体制己初步形成。在监狱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分开问题。如何解决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这一关键问题,关系着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成败。所以研究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分开是十分必要的。 一、监企合一的弊端 (一)监狱的基本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对监狱的基本职能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 监狱对罪犯实行
3、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这些规定指出了我国监狱的基本职能: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目标多元化导致监狱职能的异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监狱企业只需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即可,而在市场经济下监狱企业为了生存,就要像社会企业一样找市场,进行竞争。但是监狱的职能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组织罪犯参加劳动,仅仅是世界行刑发展的趋势。监狱是通过组织罪犯劳动对罪犯使用劳动改造这一手段的,劳动目的是为了惩罚与改造他们,而不是获利。这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监狱所形成的企业 经营职能不符。监狱职能的多元化导致了监狱职能的异化。 (三)监狱企业的市场目标影响
4、了监狱执法的质量 公正执法是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社会公众对其最基本的要求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监狱企业面临市场经济环境的严峻压力,就可能利用罪犯或各种社会的关系走向市场。客观上就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监狱企业的经济压力弱化监狱改造质量 监狱的经济压力,还引起了监狱工作重心的严重偏移,为服务监狱企业的经济目的,罪犯劳动变成为监狱赚取 效益,成了单纯的劳动,不是在接受教育改造。我国监狱在长期的实践中认识到教育改造是起主导作用的改造罪犯的手段。改造工作目标也由追求 “ 改造好 ” ,降为满足于 “ 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 ” 。由此产生的 “
5、 重管轻教 ” ,甚至 “ 以管代教 ” 等,在一些监狱也成了普通现象同时,现有体制造成实际警力不足,教育改造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改造。 二、监企分开的实施难点 (一)监企分开缺乏有效的财政保障 目前我国监狱经费保障还很不到位,拨款和监狱企业创收混合的体制造成的。按照 “ 监企分开 ” 的要求,收支要分开,监狱民警的收 入待遇不再和生产挂钩,这就使得监狱民警许多既得的利益不复存在。在国家全额保障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如果 “ 监企分开 ” ,必将使监狱民警的收入大减,打击监狱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此,监狱只好采取 “ 上分下不分,名分实不分 ” 等手段予以应付。当前,罪犯改造经费的缺口很大
6、,绝大多数省份的监狱改造经费都不能满足改造工作的需要,监狱必须通过生产,自己主动地去赚取改造经费。 开题报告 (二)监企分开缺乏干警职工的配合 从实地走访和调研情况看,监狱民警对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属性与职责认识不足,对监企分开的必要性 等问题认识不清是阻碍监企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包括一些领导在内,有一部分人认为:此次监狱体制改革除了向国家多要些钱、多要些政策外,没有其他的实际意义;有的认为过去的体制本来就很不错,根本不需要改革;有的认为 :改革是徒劳的,监狱和监狱企业根本就分不开;有的虽然对监企分开有所认识,但是仅仅停留在 “ 改革的重点只是防止腐败 ” 的认识层面,却没有上升到改革是为提高刑罚
7、执行质量、实现政企分离等深层次的问题。几乎所有的干警都对几十年的监企合一模式有一定的感情。一旦要将监狱和监狱企业分开,有的领导个干警就不知所措了。尤其是过去 掌握着生产收入支配权的领导们,一旦要交权出去,感到很不适应。 (三)监企分开要求提高监狱人员素质 基层警力不足还影响基层工作的职责的进一步细化。监狱工作和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纷繁复杂,最后都要由基层监区和分监区去完成。监企分开,最主要的是将基层监区和分监区的改造和经济职能分开。如若不然,就会造成上分下不分的局面。目前,制约基层监区职责进一步划分的主要原因是警力不足。而从监狱分开后到监狱企业的干警基本不具有市场管理经验,普遍文化层次较低,
8、懂市场懂经济的人员少之又少,这就又出现雇佣外来人员的问 题。 三、监企分开的对策 (一)监企分开的前提是监企产权必须明晰 依照财政部、国资委、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清产核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清产核资结果,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字 2003165 号)和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关于监狱资产划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字 1997巧号)规定为依据,对监狱和监狱企业实际拥有的全部资产和债务进行划分。 (二)监企分开的根本保证是监企收支分开 照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财 务管理暂行规定,确立监狱和企业两个法人主体,实行监狱经费收支和企业生产经营收支分开管理,
9、落实各自的经济责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监狱经费保障体系。二是建立规范的监狱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监狱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三)监企分开的核心是监企人员分开 监企 总结大全 分开中人员分开主要涉及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的工人。一是监狱人民警察。刑罚执行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按照在押犯总数的 18%配备 ,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进行管理;二是工人,监狱系统现有工人(含在职、退休、退职工人)全部划归监狱企业(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应实行分类管理,按岗位性质,划分为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生
10、产关键要害岗位、罪犯技术辅导岗位以及企业生产岗位四大类管理。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生产关键要害岗位和罪犯技术辅导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根据各监狱的实际需要核定分配岗位指标。 (四)监企分开的保证是监企治理制度的构建 监狱要分别建立监狱执法工作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两套相对独 立、密切配合的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监狱和企业各自按照职能要求规范运行。一要建立监狱执法工作管理机制。监狱管理局负责其所辖职能。监狱在监狱管理局的领导下,对监狱管理局负责,依照监狱法认真组织实施企业经营。二要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是保证监企分开效果的根本。目前董事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企业也必须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不违背其职能与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借鉴上市公司的成熟做法,引入现代化的公司治理制度,真正实现其企业职能的一面。 开题报告 参考文献: 刘世恩 .监企分开后监狱 组织机构改革的思考 J.中国司法 .2005( 05) :23-26. 刘重兴 .对监企分开后警察队伍建设的理性思考 J.中国司法 .2004( 05) :47-49. 刘清敏 .监企分开 :监狱煤矿改革的方向 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02) :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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