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25 页 技术质量系统题库 目 录 一、 地基基础工程( 20) 二、 模板工程( 20) 三、 钢筋工程( 28) 四、 混凝土工程( 30) 五、 砌体结构工程( 20) 六、 屋面工程( 30) 七、 地下防水工程( 30) 八、 装饰装修工程( 30) 第 2 页 共 25 页 一、 地基基础工程( 20)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 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GB50202-2002) 2、 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 验槽 ;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 必须进
2、行 勘察与设计 。( GB50025-2004) 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当桩数为 1 3根桩基中的桩,允许偏差为 100mm;当桩数为 4 16根桩基中的桩,允许偏差为 1 2桩径或边长 。桩数大于 16 根桩基中的桩,最外边的桩的允许偏差为 1/3 桩径或边长;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正切值的 15%。 ( GB50202-2002) 4、 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 5m,每浇注 50m3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3的桩 ,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 GB50202-200
3、2) 5、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的原则。( GB50202-2002) 6、土方回填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 压实系数 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7、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 水平位移 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 (构 )筑物、地面的 沉降 监测。( JGJ120-2012) 8、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 2m,沟底和两侧必须作 防渗 处理 。基坑底部四周应设置 排水沟和集水坑 。( JGJ167-2009) 第 3 页 共 25 页 9、
4、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5m 或开挖深度小于 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GB50497-2009) 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设置 监测点 ,并采取 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 (JGJ79-2012) 11、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 静载荷试验检验 。 (JGJ79-2012) 12、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 沉降观测 ,直 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为止。(JGJ79-2012) 13、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
5、 静载荷试验 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 1 ,且不应少于 2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 GB50202-2002) 14、工程桩应进行 单桩承载力 和 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 JGJ106-2003) 15、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 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 。( JGJ106-2003) 16、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 1m。( JGJ94-2008) 17、土方回填处于冬期施工时,每层铺料压实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 20% 25% 。( JGJ/T104-2011) 18、静力压桩过程中应测量桩身的垂直度。当桩身垂直度
6、偏差大于 1%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 JGJ94-2008) 19、静力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和 接桩间歇时间、桩的压入深度、桩的连接质量 。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 10%的探伤检查。( GB50202-2002) 第 4 页 共 25 页 20、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其中钢筋笼的主筋间距允许 偏差为 10mm ,长度允许偏差为 100mm,箍筋间距允许偏差为 20mm。( GB50202-2002) 二、模板工程( 20)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 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 等条件进行设
7、计。 (GB50204-2002(2011 版 ) 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GB50204-2002(2011 版 ) 3、 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 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GB50496-2009) 4、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 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 (GB50204-2002(2011 版 ) 5、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 安全可靠 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 自身稳定性 。(JGJ74-2003) 6、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自
8、稳角为 70 80 。 7、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 Q235A 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 冷加工钢筋 。(JGJ74-2003) 8、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 双螺母 。 (JGJ74-2003) 9、大模板的重量必 须满足 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 。 (JGJ74-2003) 第 5 页 共 25 页 10、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当风力超过 5 级 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JGJ74-2003) 11、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 面对板面相对 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 600mm 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 整体 。
9、(JGJ74-2003) 12、支撑梁、板模板的支架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 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JGJ162-2008) 13、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69m、竖向间距 2 3m 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JGJ162-2008) 14、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 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
10、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15、模板工程中支撑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 相等或成倍数 。 (JGJ162-2008) 16、人防工程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 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 17、当梁与板分开施工时,梁的侧面宜采用整装整拆的施工方法,两侧模之间尽量在上部和底部设置对拉螺栓,当侧模高度超过 900mm,可在侧模中部增设对拉螺栓。 (施工手册第四版 ) 18、在模板及支架的变形限值中,对于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不得大于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第 6 页 共 25 页 的 1/400。 (JGJ162-20
11、08) 19、拆模的顺序一般是 “ 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除侧模板,后拆除底模板”。 20、对于跨度 不小于 4 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可以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 000 3/1 000。 (JGJ162-2008) 三、 钢筋工程( 28) 1、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 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 (GB50666-2011) 2、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 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 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204-2002(2011) 3、钢筋进场时需检查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2、。 (GB50204-2002(2011) 4、在钢 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 焊接工艺试验 ,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 (JGJ18-2012) 5、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预埋件钢筋 T 形接头的拉伸试验,应从每一检验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三个 接头进行试验。(JGJ18-2012) 6、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三个性能等级, 其中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接头试件实测抗拉强度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断 于钢筋 ;接头试件实测抗拉强
13、度 1.10 倍 的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断于接头 。 ( JGJ107-2010) 第 7 页 共 25 页 7、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规定为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允许偏差为 10mm,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为 20mm ,箍筋内净尺寸允许偏差为 5mm。 (GB50204-2002(2011) 8、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受力钢筋间距允许偏差为 10mm ,柱、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 5mm,绑扎箍筋间距允许偏差为 20mm。 (GB50204-2002(2011) 9、 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
14、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每层柱第一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500mm 、柱高的 1/6 及柱截面长边或直径的较大值;连续梁、板的上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 跨中 1/3 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 梁端 1/3 跨度范围内。 (GB50666-2011) 10、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检查性能及重量,公称直径为 14 20 的钢筋单位长度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 5% 。 (GB50666-2011) 11、两根同牌号、不同直径的钢筋可进行闪 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闪光对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 4mm ,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 7mm。焊接工艺参数可在大、小直
15、径钢筋焊接工艺参数之间偏大选用,两根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轴线偏移的允许值应按较小 直径钢筋计算;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 较小 直径钢筋计算。 (JGJ18-2012) 12、钢筋电渣压力焊完敲去渣壳后,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的高度,当钢筋直径为 25mm 及以下时不得小于 4mm ;当钢筋直径为 28mm 及以上时不得小于 6mm 。 (JGJ18-2012) 13、锥螺纹钢筋接头的钢筋直径为 18 20 时,拧紧扭矩应为 180 N m;钢筋直径为 28 32 时,拧紧扭矩应为 300 N m。( JGJ107-2010) 14、安装直螺纹钢筋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
16、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 2P( P 为螺距)。( JGJ107-2010) 第 8 页 共 25 页 1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d。 (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GB50666-2011) 16、箍筋末端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 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GB50204-2002(2011) 17、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GB506
17、66-2011) 18、 钢筋混凝土柱的施工缝一般应留在 基础顶面 、 梁的下面 、 无梁楼板柱帽下面 、 吊车梁牛腿下面 。 19、当发现钢筋 脆断 、 焊接性能不良 、 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 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GB50666-2011) 20、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 品种 、 级别 、 规格 、 数量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4-2002(2011) 21、 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无设计具体要求时,对于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抗震钢筋( E): 抗拉强度与屈服强
18、 度比不小于 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不应大于 1.30 最大拉力下伸长率 不应小于 9% (GB50666-2011) 22、对于箍筋要求:一般构件弯折不应小于 90 度, 平直段不应小于 5d;抗震要求应大于 135度,平直段应大于 10d 或 75mm 的较大值。 (GB50666-2011) 23、拉筋作为梁、柱符合箍筋的单肢箍筋或梁腰筋拉结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 135度,弯钩同箍筋取值;对于剪力墙拉筋、楼板等结构拉筋,两端弯钩可采用一端 135 度、另一端 90 度,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d。 (GB50666-2011) 第
19、 9 页 共 25 页 24、钢筋接头宜设置在 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 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 10d。 (GB50666-2011) 2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 宜相互错开 。(GB50666-2011) 26、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有如下规定:受拉区不宜大于 50%;接头不宜设置在有 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GB50666-2011) 27、钢筋绑扎搭接 接头连 接区段长度为 1.3L,纵向受力钢筋存在如下规定: 梁、板类
20、构件, 不宜大于 25%; 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GB50666-2011) 28、 光圆钢筋 末端 180。 度弯头时,弯钩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 直径 3 倍。(GB50666-2011) 四、 混凝土工程( 30)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 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 等的规定。 (GB50204-2002(2011) 2、当水泥超过出厂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GB50204-2002(20
21、11) 3、水泥进场检查数量是按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GB50204-2002(2011) 4、水泥进场应检查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GB50204-2002(2011) 第 10 页 共 25 页 5、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 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 (GB50204-2002(2011) 6、未经处理的 海水 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拌制和养护。 (GB50666-2011) 7、一
22、次连续浇筑 1000m混凝土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GB50204-2002(2011) 8、高层建筑结构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 低 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与 高 强度等级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GB50666-2011) 9、泵送混凝土的入泵坍落度不宜小于 10cm,对于入泵坍落度为 16 18cm 的混凝土,其泵送高度不宜超过 100 米。 (JGJ/T10-2011) 10、混凝土柱类的表层间隔件应放 置在纵向钢筋的外侧面,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 0.4 m;竖向间距不宜大于 0
23、.8 m;水平与竖向表层间隔件每侧均不应少于 2 个,并对侧放置。 (JGJ219-2010) 11、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外墙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 300mm 的墙体上。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 300mm。 ( GB50208-2011) 12、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的设计值为 50 90mm 时,坍落度允许偏差为 20mm;设计值 100 时,坍落度允许偏差 30mm。 (GB50666-2011) 1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柱、墙 、梁截面内部尺寸允许偏差为 4, -5mm ,层高垂直度当大于 5m时允许偏差为 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允许偏差为 2mm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5mm。(GB506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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