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为加强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管理领导小组为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特成立专项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副组长:组 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二、 实行“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耗、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四)、坚持节能减排与降耗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成本、高效益发展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