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总则1.1为了使工程有序实施,准备施工组织规划,人员,设备,物资,施工环境等条件,做好事前控制的,特制定本制度.2审核的范围2.1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方案等.2.2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通过自审后(编制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和单位公章),在开工前一周报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审批。2.3编制内容编制依据;项目概况;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量;施工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计划;主要施工方案; 施工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安排;力能供应规划安排;项目管理目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标书、合同、技术协议要求的其他内容等.3审核重点:3.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技术保证及工艺措施是否科学,完善,可行;采用的规范检验标准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准确;能否满足质量要求;3.2特殊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其中载明的项目,范围是否与本工程一致;3.3现场组织机构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是否有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