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检验设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案例分析及建议 食品安全关乎你我。在国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的时候,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正确履行食品检验设备政府采购合同,做到既保证采购资金使用效率,又杜绝采购中的腐败行为。针对这个问题,我收集了三个食品检验机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的案例,认真分析了其中原因,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一、案例呈现 (一)合同标明设备有规格型号而供货设备无标签标识 如在采购酸纯化仪时,采购合同中标明产品规格型号为 Cleanacid EV-3.125,而在供货时发现该产品无标识。 采购方在安装验收时发现无标识时提出疑问,该供货方代表说该设
2、备就是无标签,如果采购方需要标签,该供货方代表可以找家广告公司做个标签贴上去。在采购方坚持不同意继续安装并拒绝验收时,某公司出具了一说明,表明 “ 该公司是法 analab 公司在中国西南地区的独家代理,法国analab 公司生产的酸纯化仪( Cleanacid),型号: EV-3.125,由于该设备为加热设备,印制的标签升温后将会被熔化,故在设备上没有该标签 ” ,并出具了中国西部部分用户名单。供货方提供了海关报关单,报关单有采购方名称及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酸蒸馏纯化器,用于实验样品的制备Analab 牌, EV-3.125ml,蒸发)。 (二)合同标明的设备原产地与供货时设备原产地不同 如
3、在采购气相色谱仪时,采购合同中标明产品原产地是美国,而在供货时发现包装上印制有 “made in china” ,产品报关单上也表明该气相色谱原产地是中国。 在采购方不同意安装验收时,供应商先后提供了说明。一是表明 “ 我公司所投标产品美国安捷伦品牌气相色谱仪,标书制作的时候,我公司职员由于经验不足,在确认参数性能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下,没有确定产地,所以导致标书及合同出错。二是表明 “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高科技跨国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作为一家跨国企业,安捷伦在全球多外国家均设有工厂,其中液相色谱产品工厂设在德国,质谱产品工厂设在美国, ICPMS 产品工厂设在日本,气
4、相色谱产品工厂设在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等等,所以在这些工厂生产的产品 都属于美国。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气相色谱仪工厂承担着安捷伦全球气相色谱订单的生产任务,全球各地的气相色谱订单都是在上海保税区内的工厂生产包装并通过香港发往全球。 ” (三)合同标明设备品牌与供货设备品牌不一致 如在采购液相色谱仪时,合同标明液相色谱的品牌、规格型号为 Waters、A1-liance e2695,配置其中一项为 “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以下简称检测器),含分析流通池、数模转换器 1套 ” 。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的是 Alltech检测器。 采购方因为检测器品牌不是合同要求的 Waters而不同意安装验收。供货
5、方先后提供了说明称: 1.招标文件中液相色谱配置中检测器,技术要求含有分析流通池、数模转换器,其中数模转换器就是各种液相主机专门用来接 Alltech检测器。 2.采购方使用科室和采购科室在采购前期方案中就有优先选择 Alltech检测器。 3.在供货方与厂家定货时,商务与相关厂家人员也与采购方使用科室和采购科室再次确认了 Alltech检测器的品牌型号,就因定货时双方都没有注意双方在签合同时都忽略了标注 Alltech检测器的具体品牌型号,故导致了本次安装验收问题。并要求采购方据实予以验收。 在采购方坚持不同意验收后,供货方再次作了说明称: 1.技术参数方面:1)公司所供 Alltech 检
6、测器是完全满足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 2)众所周知现能自主研发生产检测器的主流厂家只有 Alltech 和 Waters,其他部分品牌都是贴牌 Alltech 公司的检测器。因以往 Waters 液相都默认配置Alltech 检测器,招标文件中又没有要求附属配件检测器与主机液相色谱仪为同一品牌。所以我方疏忽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出附属配件检测器型号,造成了贵所验收人员认为检测器是 Waters 品牌的误会。 3) Waters 液相连接Waters 品牌检测器是不需要数模转换器的。 2.市场占有率方面,在 XX 市境内药检及与药相关行业, Alltech检测器的市场占有率是遥遥领先于 Wat
7、ers检测器的。 3.成本价格方面,公司提供的 Alltech检测器加上数模转换器的成本略高于 Waters 检测器的成本。 在采购方仍然不同意验收时,该供应商提出签订补充协议,提出要求采购方同意将合同中检测器确认为 Alltech检测器,并赠送电脑、色谱柱等实物。 二、原因分析 (一)综合分析 综合上述三个事项,在食品检验设 备政府采购时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购方在采购前调研不充分,提出的技术参数或直接来自于菜一供应商,在招标代理机构制作标书时缺乏专业评估意见,从而造成招标书可能出现品牌倾向性。二是在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请购、采购科室与供货方私下接触并导致更改合同事宜。三是供货方与采购方可能
8、存在一些不合规事宜,如采购方索要或接受供货方的赠品。四是供货方的态度比较恶劣,或公然叫嚣贴牌,或以职工失误搪塞,或找些采购方无法核实的理由。五是食品检验设备市场上或许存在大量的贴牌产品、无牌产品。六是采购此类设备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隐患。作为固 定资产采购,合同与实物不一致,付款无法执行。作为固定资产账实管理,会出现账实不符。 (二)个例分析 案例一:一是因为该设备是法国生产的,采购方无从知道法国对生产设备标识规定。二是供应商提供的由 XX 省某公司出具的说明, “ 因为高温要引起标签的熔化就无标识 ” 显然不符合常理。三是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用户对于相同的产品予以了验收,能否作为采购方同意予以验收的依据?个人认为不能。四是对公然叫嚣贴牌的企业,采购方应不相信其企业信誉,从而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选择权在省级财政局,而省级财政 局认为这样的事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不是政府采购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