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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链点点通共享资源,了解更多请登录www.WL核准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及核准程序目录一、关于发行条件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法 (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二、发行审核程序三、证监会发行部的审核重点 (一)法律问题 (二)财务问题 (三)业务问题四、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重点一、关于发行条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开业时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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