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机关处室干部职工和教学系部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激发院内各单位的工作活力,强化全院教职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工作遵循的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奖罚兑现的原则二、考核的范围和分块(一)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是院属各机关处室和各教学系部。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的绩效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实施。(二)考核分块 根据工作的属性和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将考核工作分为以下两大块:1.机关处室 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部、后勤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实习工厂(根据学院考核规定另行制订考核办法)2.教学系部 包括资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社科系、基础课部。三、考核内容(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实绩,内容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