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提供劳务或出租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交通设备、办公设备和安防设备等,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其他实物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费、土地使用权等。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主要是指未随机购入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应用系统软件费支出。交易席位管理办法公司另行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第四条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总体要求(一)授权审批公司对于新建、改扩建、采购等引起资产增加的行为,以及计提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对外出租、出借、出售、报废等引起资产减少的行为,应当制定相应的授权审批制度,各单位按规定申请、审批。(二)职责分工资产的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