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郴州市 龙女 生态 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送审 稿) 建设单位: 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 2712 号 2015 年 2 月 湖南长沙 目 录 第 1 章 总则 . 1 1.1 工程由来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评价标准 . 3 1.4 评价工作等级 . 5 1.5 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 6 1.6 环境保护目标 . 7 1.7 评价工作内容及评价重点 . 8 1.8 评价因子筛选 . 9 第 2 章 拟建工程概况 . 11 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 1
2、1 2.2 项目概况 . 11 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 2.4 公用工程 .13 2.5 工程占地 .14 2.6 施工条件 .14 2.7 天然建筑材料及及运输条件 .15 2.8 拆迁安置 .15 2.9 土石方量分析 .15 第 3 章 拟建工程所在地环境概况 .16 3.1 自然环境概况 .16 3.2 生态环境 .18 3.3 社会环境 .19 3.4 项目相关规划 .22 第 4 章 拟建工程分析 .25 4.1 施工期工程分析 .25 4.2 营运期工程分析 .26 4.3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27 第 5 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8 5.1 地表水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8 5.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8 5.3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9 5.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0 5.5 项目区域的 主要环境问题 .30 第 6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2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32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38 第 7 章 污染防治措施 分析及环保投资 .41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41 7.2 营 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44 7.3 环保投资 .45 第 8 章 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47 8.1 文明施工 .47 8.2 清洁生产分析 .47 8.3 达标排放分析 .48 8.4
4、 总量控制分析 .48 第 9 章 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0 9.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50 9.2 与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符合性分析 .50 9.3 与城市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50 9.4 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 .51 9.5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2 第 10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53 10.1 经济效益分析 .53 10.2 环境效益分析 .53 10.3 社会效益分析 .53 10.4 小结 .53 第 11 章 公众参与 .55 11.1 公众参与方式 .55 11.2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57 11.3 公众参与意见综合 .60 11.4
5、公众参 与意见回复 .60 第 12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 .61 12.1 环境管理 .61 12.2 环境监测计划和要求 .61 12.3 环境监理计划 .62 12.4 工程竣工 “三同时 ”验收计划 .63 第 13 章 结论与建议 .64 13.1 结论 .64 13.2 建议 .75 附件 附件 1: 关于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附件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附件 3:郴州市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附件 4: 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环境资料质量保证单 附件 5: 公众参与调查表 ( 6 份 ) 附件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
6、批登记表 附图 附图 1: 拟建 工程 地理位置 及大气、水质监测点位 (断面) 示意 图 附图 2: 拟建 工程 主要 建 构筑物 总平面布置 及 环境保护目标、 噪 声监测点位 示意 图 附图 3: 郴州市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规划 图 ( 20092030 年 ) 附图 4: 郴州市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改)( 2014-2030)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编制 第 1 章 总则 1.1 工程由来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五岭山脉北麓,南与广东韶关、清远毗邻,东界江西赣州,北接衡阳 、株洲,西邻永州。地理座标:东经 11214至
7、 11414,北纬 2454至 2651,面积 1.94 万 km2。 1988 年 5 月经国务院批准,郴州被列为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 1995 年郴州撤地建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郴州撤地建市后,郴州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文化生态 旅游 是一种以文化氛围和自然生态环境为载体的新型生态旅游业。近年来, 全国 各地 都在 积极 发展 文化生态 旅游,不仅 作为产业发展,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去处,还可以提升 区域 环境质量 。 位于郴州市 郊乡铜坑湖村以西 的 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 拥有 悠久 的历史文化 背景 和 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 ,故 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 有限公
8、司 拟在该度假区 投资建设 郴州市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 该工程 总 用地 面积 为 111.73ha, 项目建设由 园林景观(含水景观)、 8km登山道、 1 座休闲亭、 6 个休闲平台、 1 座 瞭 望塔、 2 个网球场、 3 个植物护坡及停车位、垃圾桶、指示牌、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组成 , 为此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建设单位 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委托 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承担 郴州市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 工作,该院 已 提交了正式工可报告 ;亦委托 郴州市城市规划 设计院 承 担 郴州市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 工作,该院亦 提交了正式 初
9、步设计 报告 。 根据建设 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本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委托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承担本工程的 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初步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结合拟建工程和建设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 郴州 市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
10、影响评价室编制 1.2.1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 , 2015 年)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 号 , 2008 年)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 , 2000年)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 ,2000 年)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号 , 2004 年 ) ;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7、中华人民共
11、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9 月 1 日施行); 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 1996 31 号); 9、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 国函 1998 5 号 ) ;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国家环保总局 ) ; 12、 湖南省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 ( 2012) ; 13、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 1997.6.4 修正 ) ; 14、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1997 年 ) ; 15、湖南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
12、湘环发 200553 号 ) ; 16、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DB43/023-2005);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4、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 79 号);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编制 2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国家发改委 ) 。 1.
13、2.2 技术依据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2.1-2011; HJ 2.2-2008; HJ/T 2.3-93; HJ 2.4-2009; HJ 19-2011); 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 ( HJ/T169-2004) ; 3、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 1.2.3 项目依据 1、 郴州市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 报告 , 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2、 龙女生态公园规划景观设计 , 郴州市城市规划 设计院 ; 3、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年
14、 ) ; 4、 郴州市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改)( 2014-2030) ; 5、 郴州市 环境保护局关于 郴州市 龙女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环评 执行标准 的函 ; 6、 关于本工程环评委托书 。 1.3 评价标准 根据本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特点和评价区域环境特征,经 郴州 市环保局确认,本次评价执行以下评价标准。 1.3.1 环 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表 1、 2 中 二 级 浓度 标准。 2、 地表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 类标准 。 3、 声环境: 道路 两侧评价范围距道路红线 35m 以内 区
15、域 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标准, 距道 路红线 35m 以外的区域执行 2 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 院均执行 2 类标准。 4、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二级标准 。 本评价涉及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值见表 1-1 1-4。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编制 表 1-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0.06 0.15 0.50 mg/Nm3 TSP 年平均 日平均 0.20 0.30 P
16、M10 年平均 日平均 0.07 0.15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0.04 0.08 0.20 表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 pH 除外) 污染物名称 pH CODMn CODcr BOD5 氨氮 铜 锌 类 6-9 6 20 4 1.0 1.0 1.0 氟化物 硒 铅 挥发酚 石油类 硫化物 粪大肠菌群 类 1.0 0.01 0.05 0.005 0.05 0.2 10000 表 1-3 环境噪声评价标准(等效声级 LAeq: dB(A)) 类别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1 2 类 60 50 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 4a 类 70 55 城市
17、 道路 两侧 表 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单位: mg/kg) 类别 镉 汞 砷 水田 旱地 铅 铬 水田 旱地 锌 六六六 pH 6.5 0.3 0.3 30 40 250 250 150 200 pH6.57.5 0.3 0.5 25 30 300 300 200 250 0.50 pH 7.5 0.6 1.0 20 25 350 350 250 300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l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的二级标准 。 2、废 水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 级 排放标准
18、 。 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 噪声 排放标准 GBl2523-2011 标准 ,营运期执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中 2、 4 类标准 。 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编制 4、 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中要求 ; 生活垃圾执行 生活垃圾填埋 场 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本评价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 1-5 1-8。 表 1-5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颗粒物 1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 1-6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 mg/L, pH 除外) 污染物名称 pH SS CODCr BOD5 NH3-N 石油类 一 级标准值 69 70 100 20 15 5 三 级标准值 69 400 500 300 / 20 表 1-7 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 噪声 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 Leq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表 1-8 社会生活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 LeqdB(A) 边界外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 70 55 1.4 评价工作等级 1.4.1 环境
20、空气 评价工作等级 本 项目 建成投入营运后 没有集中排放 的大气污染源 , 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入口广场区 汽 车 行驶 产生的 尾气 ,产生极少量的 CO 和 HC。 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 环境 ( HJ 2.2-2008) 要求 , 本 项目 环境空气 评价工作等级 定 为 三级 。 1.4.2 水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主要水污染 源 为 游客、工作人员产生 的 生活 污水 , 最高 日 排放 废水 量约为 42.5m3/d,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有 BOD5、 CODCr、 SS、 NH3-N 等, 水质复杂程度简单 。 本项目 产生的 生活污水 经 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污水
21、管网 最终进入郴州市污水处理厂 处理 。 根据 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 环境郴州市 龙女 生态公园 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6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编制 ( HJ/T2.3-93)要求, 本项目 地表水评价 工作 等级定为 三级 。 1.4.3 声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 噪声主要来自 入口广场区 汽 车启动、行驶 、鸣笛 噪声和 游客的嘈杂 声 ,噪声源源强 在 5570dB(A)之间, 为 非连续 的发 声源。 本项目 的建设内容 位于 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 内 , 声环境执行 2 类 标准 。 但 本 项目 建设前后 对周边 环境 保护目标的噪声级增加量 在 3dB(A)
22、以下 (不含 3dB(A)) , 且 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要求 , 本项目 声环境 评价 工作 等级定为 三 级 。 1.4.4 生态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 用地面 积 111.73ha( 1.1173km2 2km2), 项目 拟建场址 也不涉及到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世 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敏感区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 HJ19-2011) 要求 , 本 项目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等级 定 为 三级 。 1.5 评价范围及评价 因子 1.5.1 环境空气 1、 评价范围 以 项目 用地红线范围区域 为中心 , 东、南、西、北 各 2.5km的矩形区域 。 2、 评价因子 现状 评价因子为 : TSP、 PM10、 SO2、 NO2。 预测 评价因子为 : PM10。 1.5.2 地表水 1、 评价范围 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排入郴江口上游 500m至下游 3000m河 段 ,全长约 3.5km。 2、 评价因子 现状 评价因子为: pH、 NH3-N、 CODcr、 BOD5、 SS。 预测 评价因子为 : CODCr、 NH3-N。 1.5.3 声环境 1、 评价 范围 场 界外 200m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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