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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营业税检查方法本章主要介绍营业税纳税人、征税范围、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与纳税期限的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征税范围的区分和计税依据的检查。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一、纳税义务人的检查(一)政策依据1一般性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暂行暂行条例第一条)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不包括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业务;(7)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2特殊规定(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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