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确立的雇佣关系的不完全性探析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 A 文章编号: 1674-1145( 2015)09-000-01 下载 摘 要 文章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不完备性进行了探析,论证了劳动合同本身是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契约,在此基础上阐释了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人力资本的产权界定是不完备的,原因在于人力资本的产权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同时客观性交易成本从根本上阻碍了产权的完全界定,主观性交易成本又给产权界定带来了重重障碍。 关键词 劳动合同 人力资本产权 交易成本 一、劳动合同是不完全的雇佣契约 (一)劳动合同是人力资本产权相互交易的契约 正如商品的属
2、性是多样的,人 的复杂性也使得人力资本的所有权格局十分复杂。在实际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往往被分割给若干个技术技能各异的人或组织。这样,不同的群体或组织之间就可以分享同一个人力资本的不同属性,实质上劳动者将自己的人力资本产权的一部分让渡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双方捆绑在一起形成了唇亡齿寒的利益共同体。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合作生产过程,在较高程度上依赖着私有产权各个部分的专业化和可分工化。经济学常将企业比作一个“ 黑匣子 ” ,在这个 “ 黑匣子 ” 里各种资源产权所有者通过契 约形式集合在一起进行协作,提高这个 “ 黑匣子 ” 生产效率的唯一
3、方式是充分调动所有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发挥高绩效团队的独特优势。 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者与雇主的人力资本产权交易,既可以提高劳动者本人的人力资本产权使用效率,也可以增加雇主收益,是双赢的结果。 (二)劳动合同中的人力资本产权界定是不完全的 1.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过于苛刻。 新古典经济学对于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一个基本假定是 交易费用为零。在劳动力市场上交易费用为零这样一个完美的假设情境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雇主 只要有需求,就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而获得他们想获得任何信息。正是由于劳资双方的信息是完全对称且实现这种对称的费用为零,所以双方都具有完美的预见和决策能力,能够在完全理性的条件下签订完全的
4、契约。所以,完全契约条件下是没有纠察、怠工、示威、罢工等产业行动的,劳动者也没有必要借助于政府势力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压力对自身利益加以保护。 新古典经济理论提出的零交易费用假设是理想而完美的,但在现实中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2.交易费用不为零假设的提出。 1973 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将自 己的研究前提假定为交易费用不为零,科斯认为劳动力和雇主在交易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摩擦,这些由于交易而必然产生的成本就是交易费用,具体而言包括交易前收集信息的成本、交易时谈判的成本、执行器乐所需要耗费的成本以及监督契约执行要付出的成本。科斯还明确了交易成本分为客观性的交易成本和主观性的交易成本两类。 3.客
5、观性交易成本使产权的完全界定成为不可能。 所谓客观性交易成本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和技术的有关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和技术水平之间呈反比,技术水平越高越先进交易成本就越少,但永远不可能消除 。在一笔交易中,人们对劳动者对自身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的不同属性的权利要求是不同的。要测量劳动者对人力资本产权不同属性的权利水平以及雇主对自己资源不同属性的权利水平是相当困难的,而且测量成本极高,因此劳资双方对属于自己的资源权利边界界定不全面、不精确。在这种情况下,劳资双方都没有办法完全等同的对各自不同的权利属性明确界定。 4.主观性交易成本使产权完全界定障碍重重。 所谓主观性交易成本,是因劳资双方的败德行为和
6、机会主义行为而产生的成本。在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契约之前,劳资双方都可能出现败德行为,如欺诈、趁人之危、歧视等问题 ;同时,由于劳动合同不可能约束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随之就会产生契约签订后的管理费用、沟通成本等费用,而履行劳动合同的对等义务时主观性交易费用相对较低,但对非对等义务而言,要依赖劳资双方凭自觉遵守共同的心理契约,但心理契约的履行更容易产生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每个人都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产权边界,从而使合理化界定产权边界变得价格昂贵且收效甚微。 理论上来看,产权是可以有效界定的,界定的原则也很简单。但是,由于商品自身尤其是人力资本自身太过复杂,人力资本每一个侧面的界定都需要付出相当高
7、昂的成本,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彻底界定劳资双方的产权是不经济的。因此,产权不能得到充分的界定。 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理性的有限性和各自无法自制的机会主义倾向,劳动者权利在初始的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是没有办法完全界定的。要想使劳动者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只能在签订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将其权利进行进一步的界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这一契约形式连接在一起的,这种人力资本交换关系构成了劳动力 市场上劳动关系存在的基础。但由于劳动合同确定的雇佣关系的不完备性,使得劳动者权利能够实现成为了未知数,其权利实现的程度如何更加难以把握,这也成为了我国目前劳资纠纷不断的一个根本原因。笔者后续将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