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如何加强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 摘 要:近年来,随着烟草专卖打假破网工作的不断深入,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涉烟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在这种高压态势下,涉烟运输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由以往的非法自运转变通过物流企业进行托运。而作为运输的主体物流企业,如果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在利益驱使下,物流企业极易造成对托运物品的不管不问,形成由物流进行违法销售卷烟的模式,严重危害的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下载 关键词:物流企业;涉烟;监管 中图分类号: F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 2016)12-78-2 1 加强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的必要性 涉烟违法犯
2、罪分子由以往的非法自运、非法携带转变依靠物流企业进行托运,将假烟巧妙进行伪装后,以其它商品的名义交由物流企业进行托运,货源组织者以及负责包装、运输的违法分子通过电话联系,人货分流,银行汇款,大大降低了被查处的风险。这种犯罪特点多样化,犯罪方式灵活化要求涉烟物流监管必须加强。 对物流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监管力度匮乏。特别是对物流快递企业的监管,烟草专卖执法权限的限制,使物流企业检查出现漏洞,基本处于监 管盲区,使涉烟犯罪分子钻了漏洞,从事非法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物流企业从事涉烟违法活动,以不正当手段,把假冒伪劣产品放在市场上流通,这本身就违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也破坏了市场经济
3、活动主题的平等性,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所以,必须加大对涉烟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还消费者和其他经营主体一个公平、平等、法制、开放的市场经济秩序。 2 对物流企业涉烟违法活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 2.1 作案区域大,涉案面广,调查取证难,管辖权难以界定 以山东省阳谷县为例,目前,阳 谷县有物流货运站 61个、邮政快递中心22 个。这些物流企业遍布县城各个角落,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导致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在物流企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取证很难,也难以界定,这无形加大了烟草执法部门在物流运输中的监管难度。 2.2 从监管手段上看,单兵作战职能受限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由于受职能及执法权限的限制,单方面行动难以
4、有效解决问题,对物流包裹中涉嫌非法运销卷烟的包裹进行检查,难度可想而知,需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强联合稽查与打假协作,构建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2.3 涉案违法犯罪分子反调查、 反追踪能力提高 目前侦办网络案件过程中,涉烟犯罪分子双方交易时都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不直接见面交易,即使是抓住了数量较大的假烟,也不容易深层次突破,挖不出上线和下线,对地下贩烟网络只是 “ 伤其皮毛 ” ,而没有“ 动其筋骨 ” ,事后非法托运卷烟分销行为仍然会继续进行。 2.4 对涉烟犯罪分子的追刑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物流企业缺乏明确的约束力,不利于对物流企业涉案人员追重刑。虽然,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承运
5、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但对于承运人是否 “ 明知 ” 很难认定。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托运部承运前必须开箱验货,而且托运的假烟多经过伪装难以明视,一旦事发,托运部多数认定是 “ 不明知 ” 。按照刑法 “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的基本原则,即使假烟非法托运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物流企业照样可以打法律的擦边球而推脱法律责任。 3 强化措施,加强物流企业涉烟活动监管 针对物流企业非法运输卷烟行为的监管,通过建立日常监管模式、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构建联合监管体系、发挥社会民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减少 物流企业涉烟违
6、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净化卷烟市场秩序。 3.1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物流企业建立日常监管模式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在对物流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主动上门对物流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专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正面教育引导广大托运业主,同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召开物流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例会等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此外,通过加强情报信息收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机制,实施奖励政策,切实增强物流企业从业人员 自觉守法经营和主动揭发、举报不法行为的积极性;注重在物流企业内部和附近群众中培养固定的情报线人,逐步建立运输情报信息网络
7、,切实增强打击物流企业涉烟活动的主动性。 3.2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物流企业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一是通过建立对物流企业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解决物流企业涉烟活动的源头管理问题。在创新长效机制推进过程中,烟草专卖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协作,以实地走访与调查的形式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将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运输企业进行上门检查,加强查处货运 市场、城郊结合部等货(托)运站点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是根据物流企业监管信息系统分析情况对高危运输企业或曾因运输非法卷烟被查处的运输企业进行针对性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货(托)运站和非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努力从源
8、头上控制和减少非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货运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联合监管的长效性问题。与公安、工商部门召开联合整治物流企业座谈会、工作联席会、协调会等,相互交流与沟通,就如何有效打击假烟托运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形成联席会议机制 ,及时通报涉烟违法案件查处及物流业涉烟活动监管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物流企业监管中遇到的问题,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从而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格局,逐步构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3.3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物流企业构建联合监管体系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构建对物流企业监管体系,首先解决信息共享
9、问题。由其原来单一的、孤立的信息转化为集中统一指挥的信息,从而使多元化信息产生集中效应。其次,通过构建监管体系解决执法力量的统一协调问题。从各自为政、孤兵作战的传统状况转 化为联合执法,发挥破网的联合效应。再次,该体系解决区域延伸问题,即其使得从烟草部门单独执法转化为串联执法,产生全局整合效应。 通过构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烟草、工商、交通、公安、邮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合作机制,并加强人员联合破案培训,提高破案能力,有效弥补烟草部门执法权限不足和执法手段单一问题。形成烟草专卖管理局为主体,其它各职能部门携手相助的长效机制,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专门化。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烟草专卖管理局孤军奋战的局
10、面。 3.4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发挥社会民众的监督作用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通过网络、电视、标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民众对涉烟违法行为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有奖的方式,通过这种全民参与的方式,把监督深化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强化社会民众对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督,只有通过这种全民监督的方式才能使犯罪分子无地可遁,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使是违法犯罪活动无机可乘。 4 结束语 加强对涉烟物流企业的监管,是我们建立健全社会主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对加强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并指出对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监管的难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提出了可行性策略,希望能为烟草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做参考。 参 考 文 献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典型案例选编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 .烟草专卖管理师 3 级胡山君 .物流快递涉烟违法犯罪案件初探(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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