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背景 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89年 12月 26日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 2014年 4月 24日修订通过,将于 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 从 1995年到 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 2474人次以及各代表团共提出修改 环保法 议案 78件。 25年来首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 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 章 防治污染 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原 环保法 新 环保法 第一
2、章 总则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这部被称为 “史上最严环保法” 共计七章七十条,原 环保法 共计六章四十七条 。 新环保法 四大特点 1. 定位 合理 环境 领域的 基本法 2. 创新理念 体现 了近年来的主要创新理念,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 等 3. 完善制度 增加 了新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完善了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 ; 4. 强化责任 增设 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新环保法三大突破 推动
3、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加重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 环保法 十大亮点 污染企业罚款按日计罚无 上限 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 机制 完善并建立多项环保 制度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监督权 明确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 公众 参与 加强政府执法力度 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 扩大政府执法权力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新环保法的重点内容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
4、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案例 一:辽宁省 辽阳市对渗坑排放废水行为 一 、基本案情 2015年 1月 28日,辽宁省环保厅与辽阳市环境监察局对辽阳市食品有限公司小屯屠宰厂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这家屠宰厂利用渗坑直接排放屠宰生猪产生的 废水 。 经 查,辽阳市食品有限公司小屯屠宰厂于 2001年建成并投产。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骡、马、犬、驴等牲畜屠宰,生产设备有锅炉、褪毛池、吊挂等,每天宰杀猪 18头左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这家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利用渗坑直接排放屠宰产生的废水。辽阳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辽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这家屠宰厂废水进行检测,发现其废水中 COD及氨氮均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