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1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验收报告建设单位: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二月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编制单位: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电话:15263755107邮编:272200地址:济宁市金乡县司马镇政府驻地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3目 录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6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 .1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 .12.2 技术文件依据 .12.3 验收执行标准 .1第三章 工程建设情况 .4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2、 .33.2 项目工程概况 .33.3 工程建设内容 .73.3.1 项目组成 .73.3.2 主要产品及辅原料消耗 .83.3.3 主要生产设备 .83.3.4 公用工程 .93.4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13.4.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13.5 项目变更情况 .11第四章 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检查 .12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24.1.1 废气 .124.1.2 废水 .134.1.3 噪声 .134.1.4 固(液)体废物 .144.2 环境管理检查 .154.2.1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54.2.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
3、54.2.3 排污口规范化 .154.2.4 规范化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防范措施检查 .154.2.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5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及批复 .17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45.1 环评结论及建议 .175.2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金环报告表【2018】163 号) .17第六章 验收执行标准 .196.1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 .196.2 废气执行标准 .196.2.1 有组织废气评价标准 .196.2.2 无组织废气评价标准 .206.3 噪声评价标准 .20第七章 验收监测内容 .21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17.2 废气监测内容 .217.2.1 无组织废气
4、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 .217.3 噪声监测内容 .22第八章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38.1 监测分析方法 .238.2 人员资质 .238.3 质量控制措施 .238.3.1 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238.3.2 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24第九章 验收监测内容 .25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259.2 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 .259.1.1 废气 .25第十章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3210.1 评批复落实情况 .32第十一章 结论 .3411.1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3411.1.1 验收工况 .3411.1.2 废气监测结果 .3411.1.3 噪声监测结果 .3
5、4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511.1.4 固废处置检查结论 .34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6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商品混凝土俗称混合料:是由水泥、骨料、水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混凝土拌合物。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投资 2000 万元,环保投资 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 1%,建设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金乡县司马镇政府驻地,占地面积约22000 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企业在 2018 年 11月,由济宁市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了金
6、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号为:金环报告表【2018】163 号,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的生产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8 年 12 月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并编制了检测报告。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对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720171235 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要求编制了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1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01 月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实施);(3)环保部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06月);(4)山东省人民
8、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 年 07 月);(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函【2011】417 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通知(2011年 06 月 27 日);2.2 技术文件依据(1)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1);(2)济宁市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的审批意见(2018.11.17);(3)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3 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
9、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2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新建企业要求及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
10、8-2008)中 2 类标准。(3)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金乡县锦华建材有限公司 3第三章 工程建设情况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22000m2,项目位于金乡县司马镇政府驻地,项目北侧为田地,东侧为田地,南侧为 348 省道,紧邻司马镇乡村道路。项目区域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方便与外部市场沟通交流,基础设施完善。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站、搅拌机、水泥罐、配料箱、传动装置、叉车、铲车等。厂区具体的平面布置见图 3-2。3.2 项目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02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天数 300 天;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环保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马镇政府驻地;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生产车间 1 座、封闭仓库 1 座,办公室 1 座以及环保工程,生产能力为年产 20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项目基本组成见表 3-1。表 3-1 工程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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