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8-0611)招 标 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六月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1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徐 井 军编 制 人: 徐 井 军审 核 人: 李 俊 儒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2 -目 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二章 合同条款
2、及合同格式2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5附件 1 评标方法56附件 2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8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3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的委托,对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8-0611二、招标内容:租赁办公用房。(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89.8156 万元(投标
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投标人须为房屋的权属人或房屋权属人授权的代理商。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 、 “信用大连” ()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 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
4、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9 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五、报名要求: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4 -http:/ 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5、(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已注册账号,点击左侧“业务模块”“填写投标信息”“打开搜索”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操作)”“新增报名”“打印回执码”。2、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 CA 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 CA 签章。4、CA 锁办理流程:http:/ 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
6、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 年 7 月 24 日 9:30 至 10: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 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5
7、 -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8 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 。十、招 标 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井军、王奇 电 话:041184651721、84651617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
8、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2 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边防大队3 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 本项目采购预算:89.8156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7 本次招标的内容:租赁办公用房。(详细内容见第三章)8 租赁期限:一年。9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0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且财政资金落实后,在招标人完成支付程序的前提下,租
9、赁期限每满半年支付一次租赁费。 (无答辩)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答辩11 (有答辩)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进行答辩,时间约为 5 分钟。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并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携带证件或不参加答辩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无现场踏勘)本项目无现场踏勘12 (有现场踏勘)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未进行现场勘查的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4 投标货币:人民币。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16 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8 -1、软件生成 ndltf 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 4 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漏。投标文件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漏的,视为密封合格。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 dlzf 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 ,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 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
11、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4、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 文件格式(不加密) ,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 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 CA 锁签章,无投标人 CA 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 ,进行制作投标文件。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1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09:3010:
12、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8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第 1 投标受理。19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第 8 开标室。20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 元。21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电子银行保函。 (以投标人企业名头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等)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通利项目管
13、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 135 号- 9 -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账号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湾支行;账号:810002209001105000026。注意事项: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 2、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3、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 8:00 至 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进行缴纳,过期按照未缴纳处理。4、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22招标
14、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为按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计算,然后乘以调整系数。中标金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时调整系数为 80%,中标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500 万元时调整系数为 90%,中标金额在 100 万以下时调整系数为 100%。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注: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3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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