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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目录进入概念第十四章 进口商品的海关税费计征第一节 海关税费计征概要 税费计征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的税费。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 中国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少数商品要征收消费税。 在中国境内进口货物的发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1)关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估定。(2)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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