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建设流通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流通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心,而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国内外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一种新形势下的企业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流通企业改革的方向。在新形势下的流通企业它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在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解决。 下载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建设 问题 对策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现代流通企业管理模式创新设计与运
2、行,项目编号:11554072 一、流通企业制度建设的问题 1、企业产权关系模糊,难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产权关系模糊是现行流通企业的主要弊端。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是没有明确产权边界的所有制与要求明确产权规则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企业产权不清,企业没有财产权,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导致了主人的缺位,导致了资产的大量流失和经济地位、经济效益的下降。建立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对财产进行界定,对企业进行评估,必须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长期以来的潜亏问题,这是难点之一。2、理论和思想观念的问题 目前,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理论和思想认识问题,如建立
3、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把流通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流通企业改建为股份制企业就是为了筹集资金,现代企业制度能否解决企业深层次的问题,真正把流通企业搞活,以及在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所涉及的企业产权、法人地位、组织体制、领导关系、报酬分配和管理制度等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等等。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国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3、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化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化是指企业从募集资金、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产权确定、组织结构、资产经营、管理方式直至外部环境、配套政策和措施等都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机理、原则和法律规定。但在一些改制后的流通企业中,我们仍然
4、可以发现存在着产权不够清晰,责权利不够明确,管理缺乏公司制的特色以及政企分开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应该说并非是现代企业制度本身的原因,而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但其中很重要的是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的规范化问题。 4、流通企业的资产评估问题 长期以来,一方面,大多数流通企业存在着经营资金靠银行,房屋使用靠租赁,经营利润全额上交,企业留利所剩无几;另一方面,流通企业的商誉、信息网络、服务技术和店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又相当复杂,难以确定,因而,有些地区就忽视了无形资产的评估,这些问题给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中主要有:(1)大部分流通企业的房产是房管部门的,
5、若要进行股份制改建,房产部门就可能会成为企业最大的股东,企业就要为房产负担大量的红利支出,影响企业改制后的效益。(2)进行股份制改建,大多数流通企业国有资产量小股少,难以达到规定标准,也使得流通企业在与其它股东合作中处于劣势。 5、流通企业的自主经营问题 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是:(1)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2)政企职责分开,企业摆脱对政府部门的依赖;(3)出资者按投人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4)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5)要有效地解决企业的自主经营问题。但有一部分原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仍然出现政企不
6、分,自主经营权无法落实等现象。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在改制后,一些政府主管部门从原来政府的代表转为企业的大股东,政府以出资者的身份,由外部的“婆婆”变成了内部的“老板”,可以名正言顺地干预企业,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没有实现真正的分离,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也就无法真正落实。 二、解决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对策 1、加速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所有权主体明晰化。企业要建立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必须构造该种机制赖以形成和存在的产权制度,使企业拥有明确、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改革产权制度,要在坚持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建立各种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国家除直接经营少数企业外,对一部分
7、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试行股份制,兼并、转让、合资、租赁、停产、破产、拍卖等方式,使企业所有权主体明晰化,实现企业财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以及财产的价值形态所有权与实物形态所有权的双重分离。国家拥有价值形态的终极所有权,企业拥有实物形态的法人所有权,从而实现经营权与法人所有权在企业内的统一。 首先,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中型专营流通企业(粮食批发、石油、烟草、农药、化肥等),这类企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定社会和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等有着重大的影响,私人资本不宜进人,因而可以改建为国有的独资有限公司。 其次,对于对市场影响较大,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盈利较多的大中型流通企业,可先改建为以国家
8、参股或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然后,根据市场情况和需要发展为企业集团或综合商社。 最后,对于大多数竞争性较强的中小型流通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措施来进行改革: (1)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少数较有实力的中小型流通企业,符合公司化改造的条件,可以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并逐步向连锁经营的方向发展。 (2)兼、拍、转、售、租。鉴于现阶段我国的小型国有商业资产流失严重,经济效益低下,发生大面积亏损和国家负担沉重等情况,这部分国有资本应尽早从这个流通领域中抽出,否则,这部分国有商业资产将会化为乌有。可以通过兼并、拍卖、转让、出售和租赁等方式来收回这部分国有资产或达到增值保值的
9、目的,所得的收人一部分可用来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基金或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收归国有,或再投资于新的行业或领域。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机理、原则和要求来进行,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流通企业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来规范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理顺各种关系,保证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3、在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商业企业与房产部门的关系,正确地解决房产的归属问题和房产折股问题;第二,应根据流通企业长期以来对国家的贡献,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国家应适当地投人一定的资金予以扶植;第三,要重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商誉、店牌和服务技术等
10、无形资产是流通企业的宝贵财产,企业为此曾投人过大量的人财物力,具有重大的价值,应制定出较完善的评估方法体系给予合理评估,以保障流通企业的合法利益。 4、针对流通企业自主经营权问题的解决途径是针对我国的国情引入三层“委托代理”关系,即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的代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委托给各个国有资产专职投资经营公司,然后,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再把国有资产经营权委托给拥有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最后把公司的部分法人财产权委托给总经理,从而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有效分离。 当然,现阶段我国流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正逐步走向完善是个新事物,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成熟必然会随着理论界和企业界的人士共同探索和不断实践,使进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和完善。 (责任编辑: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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