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动机及对策研究摘 要:上市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其股票发行面向的对象是作为潜在投资者的广大公众,因而对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高,尤其是可靠性要求。然而,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越来越普遍,并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论述其造假动机,提出解决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策略。这对于维护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载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动机;防治策略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 1.误导信息使用者决策。投资者需要依据财务报表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这必然需要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可靠,若上市公司
2、进行会计造假,则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那么投资者则不能准确评估风险和报酬,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若上市公司完全扭曲会计信息,或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2.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会计造假将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中小股东是最大的资本与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如果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其投资热情将降低,这对资本市场发展是很不利的。 3.舞弊行为导致管理紊乱。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为了进行会计造假,必然会钻制度的空子,或者直接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这必然会造成管理紊乱,制度形同虚设,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为公司内部有异心的员工提供了经济犯罪的空间。 4.社会资源配置无效,降低资本利用效率。由于资本的趋利性,资源总是流
3、向经营绩效好的企业,而虚假的会计信息使投资者无法正确识别出真正的高质量公司,从而使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机分析 当上市公司既有主观上会计造假的需要,又存在客观上会计造假的条件时,才会肆无忌惮的进行会计造假行为。 1. 从主观角度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机是利益驱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控股股东利益驱动的造假行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高层管理者自愿造假,一种是控股股东指使高层管理者造假。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往往是一股独大,董事会完全由控股股东把持,并向高层管理施压,使高层管理者完全受其摆布,控股股东迫使他们做出会计造假行为,即会计造假的
4、第二种情况。控股股东会计造假的动机有:1、为了获得上市资格而进行会计造假。有些公司为了上市,却又达不到上市标准,只能粉饰财务报表;2、为了增发股票或获得配股资格进行会计造假。这两种动机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从资本市场“圈钱“,实现控股股东利益最大化。 (2)高层管理者利益驱动的造假行为。随着现代公司制度逐渐建立,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所有者委托职业经理人经营公司,并且对所有者负责,即表现为对公司经营业绩负责,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由于天然的趋利避害动机,职业经理人往往会不顾股东权益,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但为了向股东和广大公众有所交代,并获得高额薪酬,他们则需要粉饰财务报表。 2
5、.从客观条件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机是制度与法律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班子组成的公司内设机构,而公司治理机制是一套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其保证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权责利的均衡。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还不健全,单从股权结构角度来看,无论上市公司是均为小股东还是存在一股独大的控股股东,这样的股权结构安排都是不合理的,都会为会计造假提供可能。 (2)法律制度不完善,造假收益与成本不对等。一方面,我国的公司法等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在很多事务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缺,上市公司完全可以避开法律进行会计造假而
6、不被发现,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例如,目前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 10 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 5 万元。因此,当造假收益远远高于造假成本与风险时,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成为必然。 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治对策 1.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1)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一般情况下,合理的股权结构为存在三个相对势均力敌的大股东。这样既能防止一股独大的控股股东权力过于集中,从而凌驾于董事会与监事会之上,也能避免上市公司均为小股东而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 (2)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针对当前企业内部唯一专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的职能
7、部门-监事会形同虚设的现实情况,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3)完善职业经理人绩效评估制度。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趋利避害的行为,应完善职业经理人绩效评估制度,使其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目标保持一致,实现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权责利的均衡,从而促成双赢局面。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造假成本与风险。用完善的制度制约诚信的缺失 ,法律法规建设需令人望而生畏,不敢造假。首先,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责任追究到人,完善责任负责人制度。其次,加大对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再次,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会计造假行为,绝不姑息,起到杀鸡儆猴之效。最后,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于因会计造假做出错误判断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应对其进行赔偿。参考文献: 左志民,李明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原因及对策研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 李佳.浅议会计造假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新财经,2010,11. 作者简介:韩冰莹(1992.01- ),女,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山西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市场营销、品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