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交接班制度六、查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护理查房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
2、 级):由 1-2 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级):由 3-5 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
3、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 30 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
4、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4、实行护理部、护士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二、病房管理制度1、病区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负责管理,病区工作人员协助管理。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
5、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5、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7、患者必须着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8、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需离开病区,必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离
6、开病区。10、患者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患者保管,收取一定的押金,出院结清手续后清点回收,如数退回押金。3、抢救工作制度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7、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5、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开医嘱。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 6 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9、抢救结束后,做好登记和用品消毒工作。四、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
8、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设有标记。临床护士应实施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分级护理标准按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为指导制定。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启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执行。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病员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一) 特级护理指征: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
9、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二)级护理指征: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
10、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指征: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求:1、每 2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四)级护理指征: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求:1、每 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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