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2019年 1月 28日上海市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施与安排一、评审总体概况报告内容二、评审标准介绍三、评审工作实施一、评审总体概况(一)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相关背景1、遵照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原国家卫生部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依据国家卫生行政部发布的 “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院评审标准、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和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 等文件要求,制定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并启动实施等级评审工作。2、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是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和上海市医院协会的统一领导与部署下,由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3、 2014年完成第一周期医院等级
2、评审工作后,市评审中心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与上海市医院协会的领导下,着手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的准备工作( 1)学习、解读国家医院评审标准( 2)梳理近 7年来国家及上海市颁布的卫生工作相关文件( 3)开展医院基本情况与技术服务能力基线调研( 4)召开各类专题研讨会4、 2018年 12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颁布 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8年版) ,正式启动本市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一)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相关背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二)新一周期医院评审指导思想二、评审标准介绍(一)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制定总体原则1、遵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要求,上海新一周期医院评审
3、标准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上海新一周期医院评审标准的制定坚持 “ 源于国标,高于国标 ”的原则。3、坚持第一周期上海医院评审标准的体例,采用 “ 必备、准入、管理与技术标准 ” 的框架。(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内容1、必备标准( 1)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在第一周期必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与制定( 2)共 20条,主要考核被评审医院在坚持正确办院方向、公益性、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等方面的情况( 3)新一周期必备标准强化了 “ 行风建设 ” 、 “ 东西部扶贫协作 ” 、 “ 药品零加成 ” 等要求( 4)必备标准内容项 目 主 要 内 容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覆盖多个区
4、域,为国家级、市级或区级医疗中心,承担一定数量的外省(市)或周边区域诊疗任务。医院功能 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是所在区域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主要依托诊疗机构。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应立足本地、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规模与设置 医院规模和基本设置符合卫生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和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2009版) 所要求的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医院公益性 1、 执行 国家基本药品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全面实现药品零加成。2、 参加 医疗紧急救治体系,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3、 承担 各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共卫生任务。4、 积极
5、 参与落实分级诊疗政策,参与医联体建设。5、 执行 政府指令,承担 东西部扶贫协作、 对口支援及援外医疗或国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6、 积极 落实各项控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7、 特需 床位的比例不超过总床位数的 10%,特需门诊诊次不超过门诊总诊次的 10%。8、 在 社会评价随机抽样中获得较高满意度,上一年度 第三方评估的患者 满意度 85%。依法执业 1、 医院 年度校验合格,无暂缓校验的情况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合格。2、 医院 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诊疗科目与执业许可证相一致,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和仪器设备等情况。3、 卫生 技术人员执业 、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使用、医疗技术应用无重大违规情况。4、 无 重大违规收费情况。5、 无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当利益等不正之风事件 ,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的行为 。6、 无 因违反规定被市医保部门中止定点医院医保结算关系,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情况。7、 实施 患者安全目标,无火灾、放射源泄漏、医院感染等被通报或处罚的重大安全事故。8、 无 虚假医疗广告和属于组织行为的出具虚假医疗文书情况。9、 无 完全责任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年度内无类孕产妇死亡和瞒报、漏报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