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代持协议书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受托人(乙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代持股基本情况1、甲方在目标公司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2.5%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12.5 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如目标公司有发生
2、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者其他增资等除息、除权、增资等行为,则委托代持的股权数额或股权比例作相应的调整。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付甲方。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
3、例享有;3、如目标公司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应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增资扩股,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根据增资扩股后份额重新签约?)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3、在代持股期
4、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 现金(其他形式?)方式交付甲方;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四、代持股份的费用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五、股权管理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
5、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4、任何一方要求处置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时,应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
6、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署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甲乙双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部分)委托方(甲方): 年 月 日 签约地: 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签约地: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薛捷律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