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基本常识(家长版)各家长: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评估认定(预计10月。对此项工作,在我校9月8日全校家长会上,学校校长曾做过宣传。),学校督学工作小组整理了如下基本常识和问卷,望大家积极学习了解。金牛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基本常识督学责任区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20日督学责任区划分:全区共5个督学责任区,即第一督学责任区(中学组), 第二督学责任区(小学一组), 第三督学责任区(小学二组), 第四督学责任区(民办组), 第五督学责任区(学前组)。责任督学:受区教育督导部门委派到指定学校,按照规定职责,规定程序,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的专业人员。责任督学基本职责: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