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检测检验合同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目录1、 总则2、 标的3、 设备数量4、 检验测试5、 价款及支付6、 交付7、 双方义务8、 保密9、 合同变更及解除10、 违约责任11、 不可抗力12、 争议解决方式13、 通知14、 效力及其他检验测试合同定作人(甲方)注册地:工商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承揽人(乙方):注册地:工商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检验测试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2标的2.1 检验测试项目名称: 3检验测
2、试内容3.1 设备数量: 。3.2 设备及项目明细:(见附件) 。4检验测试4.1 检验测试标准或规程: 。4.2 其他约定: 。5价款及支付5.1 价款:小写: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不含税)价格,即税费由 方承担。5.2 价款构成: ,发票种类: 。运杂费由 方承担。5.3 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5.4 乙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对所提供的开户行、帐号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负责。6交付6.1 检验测试时间:自 始至 止。6.2 交付时间: 。6.3 交付地点: 。6.4 交付形式:(EMS当面交付)6.5 交付内容:检验测试报告 。6.6 检验测试报告交付之
3、日起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6.7 甲方对检测测试报告持有异议,双方同意提交 进行鉴定。7双方权力义务7.1 甲方权利义务7.1.1 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检验测试过程。7.1.2 向乙方提供有关所检验测试设备的 等方面的资料。7.1.3 按约定支付价款。7.1.4 按约定接受检验测试报告 。7.2 乙方权利义务7.2.1 按约定取得价款。7.2.2 乙方到甲方检验检测的,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7.2.3 应当以自己的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全部检验测试工作。7.2.4 不损毁所检验测试的设备。7.2.5 保证所检验测试设备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7.2.6 按
4、约定交付检验测试报告 。并返还甲方提供的 等方面的资料。8保密8.1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在检验测试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以任何方式泄漏。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项下内容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8.3 对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及约定的检验测试方法,双方互负责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8.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9合同变更及解除9.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释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9.
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9.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9.2.2 乙方未按合同期限给甲方交付检验测试报告的,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9.2.3 乙方未履行 7.2.5 条款,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2.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验测试报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9.2.5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9.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违约责任10.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 %的违约金。10.2 甲方中途变更检验测试项目,应当赔偿乙方
6、由此造成的损失。10.3 乙方未按期交付检验测试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10.4 乙方在检验测试过程中造成设备损毁的,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10.5 乙方擅自变更检验测试项目,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10.6 依据 6.7 条约定经 鉴定的结果与乙方出具的检验测试报告相符,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不符,乙方承担鉴定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0.7 一方违反合同第 8 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10.8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不可抗力11.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
7、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12争议解决方式12.1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12.2 如协商不成,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2.2.1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2.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3通知定作人(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承揽人(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14效力及其他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4.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4.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签字人): (或授权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