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星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制度红星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制度一、对学生外出活动严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一般不组织出勉县地界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确需外出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确活动的责任人,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二、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前的踩点,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要制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发放书面家长通知。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三、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活动,要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班级或年级组组织
2、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勉县地界的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要及时向审批者汇报活动情况。四、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和程序是:组织者的书面申请,包括外出活动的事由、地点、时间、组织形式,主要组织者和有关带队教师、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住宿安排、安全措施、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校长审核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凡安全措施不得力或者班以上单位组织外出活动无教师带队,或有其他不妥之处时不予批准。外出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或批准部门汇报活动情况。五、活动组织者
3、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的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六、外出活动前,班主任要集队清点人数并做好纪录,同时向学生宣布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安全。 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 在分散活动时,要求学生按小组活动,不要个别行动,要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和偏僻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班教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纪录,组织学生有秩序上下车,分管领导、班主任及带班老师要跟车回校。七、组织学生活动若使用交通
4、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责任协议,租用的车辆必须是有正规的营运执照、证件齐全的客车和司机。严禁车辆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严禁形成超载情况,副驾驶座不得坐学生。每辆车配备教师人数不少于 1 人,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告诫学生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八、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学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要做好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
5、,制定应急预案。九、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十、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十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领导、教师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如有突发情况,现场负责的领导、教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发展。十二、寒暑假及节假日前要及时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自然事故,注意游泳安全、爆竹安全、交通安全。十三、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组织外出活动的,学校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外出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组织者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