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农村合作经济在世界各个国家的发展1提纲w 合作经济在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w 合作经济在越南老挝古巴朝鲜w 合作经济在以色列w 合作经济在美国w 合作经济在日本w 合作经济在印度2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w 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 w 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 w 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私有化带来的问题 w 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合作经济的变革 3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列宁逝世后的一段时间内,斯大林基本上按列宁论合作制的思想推进合作社运动,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实际上是供销合作社,以流通方式为农民提供产前和产后服务,以商业吸引农民的联合,斯大林把它称作 “社会主义大生产中的家庭农业
2、体系 ”。 1927年,以供销领域实行合作的农业社社员占全国农户的 32%。 4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1929年以后苏联开始搞集体农庄运动,针对当时党内意见分歧,斯大林将其集体化同列宁的合作社思想并列起来,他说: “集体农庄是合作社的一种形式,是最明显的生产合作社方式 ”。 “实行列宁的合作社计划,就是把农民从销售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提高到生产合作社,提高到所谓集体农庄的合作社 ”(斯大林全集第 11卷 75页 ) 5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斯大林说:在农业劳动组合中实行公有化的基本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土地使用 (将农户份地的使用权无偿归集体农庄 )机器、其它农具、耕畜以及
3、经营用建筑物。不实行公有化的,有小菜园、小果园、小牧畜、住宅、家禽以及一部分产乳牲畜。由于实行强制化的集体运动,给农业发展又带来不利影响,农村大批家畜被宰杀,谷物产量下降,社员生产经营积极性不高,人均消费水平下降。 6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1935年斯大林被迫调整政策,稳定土地产权,落实自留地、自留畜政策。到 1937年农业集体化完成时,苏联的工业、农业、商业的公有化程度达到 99.8%, 98.5%和 100%。公民个人拥有的仅仅是家庭副业和个人财产。 7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从 1955年开始搞改革,他把集体农庄合并扩大,把一部分集体农庄改为国营农场。 1958年他又搞 “割资
4、本主义尾巴 ”,限制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使个体经济几乎被消灭。他的失误引发 1959年苏联农业大幅度减产。勃烈日涅夫上台后,提出 “发达社会主义理论 ”,主张彻底消灭个体经济,把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到 1978年苏联是 100%的公有制。致使农业生产不足,食品短缺,一直持续到苏联解体。 8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 戈尔巴乔夫上台首先纠正苏联在所有制问题上的错误,主张不能越大越公越好,不能急于把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不搞生产资料归大堆,不能否定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要支持合作企业发展。提出形成和发展多种所有制,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制等形式,把国家所有制改组为劳动群众自己管理的所有制,发展合作社所有制和社会组织所有制。 9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叶利钦上台后主张以私有化代替国家化,他制定的俄罗斯联邦所有制法把私有制放在第一位,提出 500天完成私有化,因为出现分歧,戈尔巴乔夫搞折中形成一个非国家化和私有化方案。第一类是私有制,第二类是社会组织所有制,第三类是国家和市政所有制,第四类是合资企业及外国公民、企业及国家所有制。它把集体企业和股份公司列入了私有制,属于概念上的模糊。其目的是对国有企业实行非国家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