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票据报销规定及流程财务报销 是财务工作的基础部分,财务报销牵涉面广泛,不仅受限于 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发票管理办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还受制于本单位 财务经济管理制度 。一、财务报销发票使用规定 税收管理法 二十一条规定: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发票 ”。目前我国在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的发票有两种,即 增值税专用发票 和 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2、但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会计法 规定,对 不真实,不合法 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 有权 不予受理;对 弄虚作假、严重违法 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 不准确、不完整 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退回,要求重新补齐。 发票管理办法 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 1) 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 2)填写项目不齐全;( 3)内容不完整;( 4)字迹不清楚;( 5) 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6)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 1)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 2)内容真实;( 3)字迹清楚;( 4)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5)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发票是财务报销的第一手有效凭证,显然财务发票的 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 成了财务报销的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