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国税局大企业处 罗强 *21日大企业复杂税收政策问题专题交流专题 交流主要内容:v 一、前言v 二、增值税业务v 三、企业所得税业务v 四、系统性防范建议专题 交流前言今年,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积极推动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1.0版) 的实施,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可以说,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纳税人,特别是大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专题 交流前言v 从许多大企业的反馈来看,大企业最需要的服务是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和执法的统一性。v 提供服务的途径有哪些:v 1.购买中介服务v 2.系统内统
2、一培训v 3.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 专题 交流主要内容:v 一、前言v 二、增值税业务v 三、企业所得税业务v 四、系统性防范建议专题 交流1.赊销商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某有限公司采取赊销方式发出商品销售货物,合同约定售后进行结算,结算同时确认收入。问题:该企业采取上述销货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货款时还是发出货物时? 专题 交流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该公司上述销货方式,可视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限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专题 交流2
3、.机构间移送货物某公司注册地在安岳,企业考虑到集中配送产品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因而在其母公司所在地新都设置一个库房,只负责保管该制药公司需要分送各片区的货物,公司的产品从安岳移送到新都库房时不计提销项税金,而是通过新都库房向外发货时方才计提销项税金。此外,税务机关还了解到,新都的库房产权属于母公司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和人员工资均由母公司管理和支付,该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问题:货物从安岳移送新都时是否应当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专题 交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37号)文件的规定,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专题 交流按照国税发 1998137号文件规定:某公司将产品从安岳移送新都库房用于销售,即新都库房有收款或开票行为,应在移送时计提销项税金;如果新都库房没有收款或开票行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计提销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