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性別平等觀念問卷調查報告壹、 調查動機:近年來,在台灣的校園環境中相繼地發生數起校園性騷擾的事件,如:學生對學生的騷擾或老師對學生的騷擾。騷擾型態很多樣,如:言語的騷擾、肢體上的碰觸或在權利不平等的情況下,以條件要脅交換滿足性需求等。都造成校園環境的不安及學校名譽上的受損,而校園內的性騷擾議題在近5年來也引起高度重視與討論。回顧性騷擾事件此一議題的發展歷史,自從1991年,美國大法官Clarence Thomas 被指控對Anita Hill教授進行校騷擾事件被披露開始,性騷擾問題立刻成為國際注目的焦點,大家也開始注意這個問題。而我國性騷擾案件並非近幾年才發生,早在民國67年即曾有過教授被控以成績要脅女學生交換性關係的疑案,不過在早期這樣的事件發生常因權利差距較為懸殊,社會較易譴責受害者的刻板印象及害怕二次傷害的心理壓力,不願舉報,最後不了了之,因此性騷擾事件的發生率通常都是黑數,實際上發生的情形較數據呈現的為多。由處理最近於本校發生的性騷擾事件來看,可以發現實際上仍有許多學生或教職員工對於什麼是性騷擾、或是這樣的搭肩或開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