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423597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债务主体的变更与债务的承担.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债务主体的变更与债务的承担债务主体的变更,直接影响债务的承担。为了充分保障债权的实现,对债务转移给予关注是很有必要的。笔者就以下几种常见债务主体变更的情形,谈一下债务承担的一已之见。一、行政单位或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停办后债务的承担1、国务院国发(1985)102号文件关于要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各类公司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呈报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成立公司进行认真审核,因审核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停办以后,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由于违法经营导致亏损倒闭、资不抵债,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单位或企业单位开办的企业倒闭后债务由谁承担问题的批复(1987年8月29日法复198733号)规定:(1)行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序列的事业单位及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