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日常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摘要:介绍了监督抽样基本概念,提出日常工作中应该做到的抽样工作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监督抽样 责任 质量,关系着百姓生活的衣食住行、关系着每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卓有成效的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必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大量成绩,为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持续提高,保障人民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起主导作用,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几年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频频发生,导致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众质疑。本文
2、以一个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角度, 根据我国目前的产品质量监督状况,从个人多年的工作经验,浅谈我国目前监督抽样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监督抽样的基本概念 所谓监督抽样检验,它是由第三方对产品进行的决定监督总体是否能够通过的抽样检验,监督总体指被监督产品的集合(批) ,可以是同厂家、同种型号、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不同厂家、不同型号、不同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集合。监督抽样检验适合于质量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过验收合格后的产品总体实施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通俗来说,就是为了解某类产品(商品)的质量状况,达到对该类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控制的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等上级单位下达任务
3、,相关机构派出抽样人员到被抽样地点,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技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用于检验的样品的过程。 二、抽样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 1.根据抽样计划,按照要求按时、正确抽回样品。 2.对定期监督检验等需要收费的在抽样过程中负责收取检验费。 3.对所抽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要求负责,对所填抽样单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定期学习,不断提高抽样技术。 三、抽样工作标准 1.抽样质量应该做到十个必须 1.1 必须有两人以上(含两人)参加抽样。 1.2 抽样前必须做到“四个明确” ,即明确抽样产品、明确抽样依据和方法、明确合理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数量、明确抽样有关辅助工具的使用,确保能正确抽样以及
4、抽取样品的完整性。 1.3 抽样时必须给被抽查单位出示抽查文件,工作证等证明文件和证件。 1.4 必须对被抽查单位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企业告知书内容进行全面告知。 1.5 抽样人员必须按照文件的要求,亲自到企业的成品仓库中(或者样品存放区)随机抽取经检验合格准备在国内销售的样品,抽样时(前)必须核定抽样基数(生产批次) 、明确随机抽样的方法和取样方式。 1.6 必须完整准确清晰地填写产品抽样单。 1.7 封样后必须有防拆封措施,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必须采取有交保护措施(包括温度控制、防震保护,密封、防碰撞等)以保证样品不发生损坏和变质。 1.8 抽回的样品必须立即上交入库,不允
5、许置换样品。 1.9 对企业证照不齐、无标生产、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超出许可证范围生产,以及涉嫌掺杂掺假、制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抽样人员必须对有关现场进行拍照存底,并按程序上报。 1.10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骈到抽样文件列明的每一家企业,没抽到的要有合理的原因和说明。 2.抽样行为应该具备十个不准 2.1 不准事先将抽样信息通知有关单位。 2.2 抽样人员要亲自到现场抽样并核准抽样基数,不准由企业人员代抽(拿) 。 2.3 不准抽取未经生产单位检验合格的样品。不准抽取标有“试制品”(已被省级以上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受理但尚未获证的企业产品除外)或者“处理品”字样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仅
6、属于企业自产自用或出口的样品(生产单位须提交有关资料证明) 。 2.4 不准抽样人员将企业交的检验费和样品私自截留。 2.5 不准出现有一个人对同一样品既抽样又检验的情况,必须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只对抽样负责。需要现场检验的例外。 2.6 抽样人员在现场因种种原因抽不到样,不准留下抽样单,让企业人员怎么送样。 2.7 抽样人员不准由他人代签名。 2.8 抽样时不准在企业吃饭(包括工作餐) ,不准“吃、拿、卡、要、报”现象。 2.9 不准没有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文件而以监督抽样的名义进行抽样及检验出报告。 2.10 不准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已抽的样品(置换样品) 。 四、抽样工作应建立责任追究
7、制度,确保所抽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1. 工作疏忽。主要是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过程中,由于人为疏忽导致的工作过错。例如填写抽样单潦草无法辨认或有错别字等等。这类过错要与责任人的工作评议和经济收入挂钩进行处罚。 2. 违规操作。主要指因工作人员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导致的工作过错。例如没有现场核对有关数据造成抽样单信息不准确等等。发生这类过错,要立即将其调离抽样工作岗位,只发基本工资待岗学习。经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并保证不再重犯的,可以在学习教育一段时间后酌情安排返回抽样岗位或安排到其它工勤辅助岗位协助工作;拒不改正的通过解聘等方式严肃处理。 3. 徇私舞弊。主要指工作人员为
8、了个人利益,故意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抽样,损害了抽样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或截流所抽样品、收取的检验费。对这类责任人要立即解聘,并追究违约责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置。 五对抽样工作的展望 随着现在政府对监督工作的越来越重视,社会群体对政府工作越来越关注,在以后一定的时期内,抽样工作必将更规范更严格,也肯定会有更多的措施来规范抽样工作人员的行为, 希望这些措施能够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一个较大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参考文献: 1 马小平;宏观质量管理与质量竞争力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8 年 2 刘娜;中国产品质量监管分析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1 年 3 赵曼, 我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抽样调查问题研究F;吉林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