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二)性质: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 年主席令第 61 号公布, 2016年 7 月修正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 201676 号)第 D1600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审批层级和部门为 : 设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 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事项下放方案及权限调整的
2、通知(桂水水管 2016 61 号)。 (一)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下列修建水库: 1. 新建小型水库坝高 30m 以下 ,或总投资(不含输水管线) 1 亿元以下; 2、修建小型水库坝高 10m 以上且总库容 20 万 m3 以上。 (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下列修建水库: 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工程。 注:上述工程不含国际、省际河流上的建设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工程规模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 年版)“工程设计”中的“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确定;审批权限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行政审批
3、条件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91 年 3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七十七号发布 根据 2010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第 138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 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 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
4、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 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桂林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修建水库审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申请材料 (一) 业主或建
5、设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申请文件 原件 1 份( 格式详见附件 2); (二 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原件 3 份 (三) 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书批准文件 原件 1 份 (四) 处理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 图件 ; 复印件(原件备查) 1 份 (五 ) 技术审查意见 原件 1 份 (六)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 份。 (七) 经办人 身份证明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73 5809263
6、投诉电话: 0773 5813251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00-12: 00,下午 13: 30-16: 30 十二、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铺楼 3 楼水利局 窗口 附件: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流程图 2. 关于申请兴建水库的函 附件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 审批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作 出 不 予 受 理 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不属于本局 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形式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
7、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水利工程管理处承办(共限 6 个工作日) 承办人员提出审批意见(限 5 个工作日) 处室 负责人审 核(限 1 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不计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局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限 1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附件 2 关于申请兴建水库的函 桂林市水利局: 为了有效保障 我村农田灌溉用水,经全体村民大会表决同意,拟在 兴建水库,水库总库容为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亩,工程主要建筑物有:主坝、副坝、输水隧洞、溢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书已经发改委批准同意(批准文号: 2010 号,详见附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委托编制的并通过了(技术评估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的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一式 3 套)及有关材料报送你局,请予审查批准。 年月日( 盖章) 申请人:(单位或个人)(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