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概论一、判断对错(在括号内写“对”或“错” ):1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 1991 年颁布实施的,共 29 章 270 条。 ( ) 2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实体权利或者义务人。 ( )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 )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
2、,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针对民事裁定的上诉只能用裁定来结案。 ( )12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或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审结。 ( ) 13选民资格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并通知有关公民。 ( )14宣告公民失踪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其实就是一种刑罚。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
3、、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典的必要组成部分。 ( ) 20海事特别程序也属于广义上的民事诉讼程序。 ( )21. 在借款之诉讼中,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这属于反诉的情形。 ( )22.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法院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 )23.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 )24. 在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 ) 25.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不同于刑法中的拘役。 ( ) 2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原理,一般的裁定书不能上诉,因为其一般不涉及实体问题。 ( )27. 公示催告程序,不得
4、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 ( )28凡是合并审理的诉讼,都是共同诉讼。 ( )229. 诉讼中止是诉讼活动的全部暂时停止。 ( )30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票据权利人。 ( )31.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是变更之诉。 ( )32.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的真实性的认可。 ( )33.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检察监督只包括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 ( )34民事诉讼的主管即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不同分工。 ( )35. 人民法院对追索不当得利的案件,必要时可以书面裁定先行给付。 ( )二、多项选择:(每题至少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是正确选项,少选、错选或者多选均不得分
5、)1. 简易程序的“简易“体现在: ( )A. 适用独任制审理B. 简便的起诉和受理方式C. 简便的传唤方式D. 不开庭审理2. 李老汉在海淀区,三个儿子分别在顺义区、海淀区、东城区三个不同的地方居住,如果李老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海淀区B.顺义区C.海淀区 D.东城区 3. 甲和乙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争议,甲要求将从乙处购买电脑退货,理由是电脑质量不合格。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哪些人员应当回避? ( )A. 翻译人员陈某,系甲的哥哥 B.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陪审员李某,本案中的电脑为李某卖给乙的 C.证人黄某,系乙的妹妹 D.甲委托的诉讼代理人
6、王某,系甲的同学、好友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调解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些程序中可以适用调解?( ) A.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B.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再审的案件 C.执行程序D.宣告公民死亡案件5. 在甲某与乙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甲某聘请天平律师事务所的赵成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某在其给赵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记明,赵成为全权代理人。此时,赵成律师无权代理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 ) 3A.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B. 代为提供证据C. 代为进行和解D.代为参与庭审辩论6. 位于东山区
7、的商贸公司与位于芳村区的铝材制品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越秀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因铝材制品公司未能及时供货,商贸公司向越秀区法院起诉。如果越秀区法院以( )为由不予受理,则其做法是错误的。 ( )A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B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C本案由芳村区法院受理更为合适 D商贸公司与铝材制品公司之间存在有仲裁协议7.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 A运输始发地法院B运输目的地法院C事故发生地法院D被告住所地法院E原告所在地8.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请求解
8、决纠纷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B可以不公开审理C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D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E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9. 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A. 涉外案件B. 重大涉外案件C. 海事案件D.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0. 原告冯某诉被告李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有下列几个证据:(1)冯某提交的由交通警察部门制作的由李某复全责的事故认定书 ;(2)冯某申请法院委托省级人民医院对冯某作出的 4 级伤残鉴定书;(3)李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某说,我在2005 年 1 月 8 日开车正常行驶在路上,冯某横过马
9、路违反交通规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4)李某向法院提交的某甲的证言。某甲说,我看了张拍摄的录像带,上面有这起肇事发生的全过程,李某并未违反交通规则,是冯某横过公路导致车祸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属于书证,是实物证据,直接证据,是原告的本证B伤残鉴定书属于鉴定结论,是言词证据,间接证据,是原告的本证C李某的陈述属于当事人陈述,是言词证据、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D某甲的证言属于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11.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 )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B行政判决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4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
10、书12. 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是 ( )A. 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B.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C. 追索扶养费、抚恤金的案件D.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的案件13.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C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D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14.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是 ( )A. 重复起诉的案件 B. 撤诉后再起诉的案件C. 已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又起诉的案件D. 被告不明确的案件15. 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诉前
11、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三、名词解释(按要点给分):1. 普通程序2. 诉3.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4. 民事诉讼法学5. 协议管辖6. 书证7. 诉讼中止8. 执行程序9. 诉讼标的10. 民事裁定11. 民事诉讼12. 缺席判决13. 辩论原则14. 特别程序15. 执行和解四、简答题(按要点给分):1与国内财产保全相比,涉外财产保全有哪些特点?2. 简述辩论原则?3. 简述我国中级人民法院管
12、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范围。4. 第一审普通程序有何特点。5什么是反诉?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56. 简述督促程序的定义、特点及适用范围?7. 民事诉讼的特征8. 简述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对象和事由。9什么是处分原则?10.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是什么?11. 起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2. 什么是诉?民事诉讼中的诉可以分为哪三种?五、论述题(要结合知识点和自己的理解进行论述,按主客观分要点给分):请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处分原则,谈谈你对我国民事诉讼法治的看法。六、案例分析(不仅要说明结论而且要分析理由,按要点给分):1.原告肖天于 2000 年 7 月 23 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大众商店,将 20000 元装在
13、一黑色提包内,放在车上。肖天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王三告知原告,他看见王忠海的五岁儿子王晓东捡到了提包。邻人杨五也看见王忠海的儿子捡到一黑色提包。原告多次找王忠海讨要丢失的钱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王忠海拒不承认其儿子王晓东捡到原告丢失的提包,但是对邻人的说法也未提出不同意见。问题:(1)该案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理由是什么?(2)如果你是审判员,你觉得该案有无可能进行调解?为什么?2.A 市甲公司与 B 市乙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1 日在 C 市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 50 吨,价值 500 万元人
14、民币,乙公司收货付款。合同履行地在 A 市;如发生纠纷,由 C 市某区基层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为及时提货,先付给了甲公司 100 万元货款,甲公司遂于同年 10 月 2 日将 50 吨化工原料运送至 B 市,乙公司收货后,拒付另 400 万元货款。11 月,乙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并入丙公司。12 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被告,向 C 市某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暂存于甲公司仓库的,甲公司无权出售,故要求法院将化工原料判给它处理。问题:(1) C 市某区基层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2)此案中将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列为被告是否
15、妥当?(3)如丁公司参加诉讼,应如何确定其在诉讼中的地位?67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错 2.错 3.对 4.错 5.错6.错 7.错 8.对 9.对 10.对11.错 12.对 13.对 14.错 15.对16.错 17.错 18.对 19.错 20.对21.对 22.错 23对 24错 25.对26.对 27.错 28.错 29错 30对31错 32.错 33错 34错 35错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CD 3. AB 4AB 5AC 6ABC 7ABD 8ACE 9BCD 10ABCD 11ABCD 12BCD 13ABCD 14AD 15ABCD 三、名词解释题1. 普通程序又称为第
16、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2. 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保护其正当民事权益的特定意思表示。3.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4. 民事诉讼法学是指研究民事诉讼制度产生、发展及其运行规律,并对民事诉讼立法和民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学科。5.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6.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7.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
17、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8. 执行程序是指调整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中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各种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9. 诉讼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和一方当事人的请求。10.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11.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活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总称。12.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它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受诉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18、并作出判决的诉讼制度。13.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进行论证和反驳。14.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用来审判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15.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当事人双方就执行的数额与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终结执行程序的制度。8四、简答题1答:与国内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相比,涉外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有如下特点:第一,只能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而国内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第二,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诉前
19、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国内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认为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而国内民事诉讼中,没有规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监督。2答: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进行论证和反驳。辩论原则应当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和行使辩论权。第二,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裁判结果应当建立在当事人辩论的基础上。辩论原则
20、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辩论的阶段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2)辩论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两个方面都可以 围绕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3)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当事人进行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辩论。口头辩论是最为常见的辩论方式。 3答:民诉法第 19 条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作了列举式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4答:普通程序,又称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
21、所适用的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相比,普通程序具有以下特征:(1)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最完整的程序。 (2)是审判程序中适用最广泛的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的基础性程序。(3)审理期限较长,且可延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个月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再延长 3 个月。5 答: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动摇、吞并、抵销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一般而言,提起反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第二,必须与本
22、诉具有牵连性。第三,必须向已经受理的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该法院对该反诉具有管辖权。第四,必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第五,必须在本诉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96答:所谓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支付令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1)程序性质的非讼性。 (2)程序适用的可选性。 (3)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4)审理程序的快捷性。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督促程序只限于债权债务的给付之诉,不适用于变更之诉和确认之诉。7.答:民事诉讼,是
23、指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活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总称。民事诉讼的特征:第一,民事诉讼的标的是发生争议或者需要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二,民事诉讼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第三,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处分权。8.答:回避的对象: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其中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回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9答: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
24、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我国民诉法第 13 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可见,处分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2)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10答: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最后持有票据的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 (2)申请原因。申请原因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3)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主体可以向票
25、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11答: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根据民诉法第 108 条的规定,起诉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012答:民事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保护其正当民事权益的特定意思表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诉分为不同的种类。依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可以将
26、诉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一般来说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对方当事人(一般来说是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改变或消灭自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五、论述题1答题要点: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行使或者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处分权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在程序方面,当事人对诉讼的进行和终结有决定权;在实体方面,当事人自主决定审理的对象和范围。当事人行使处
27、分权的方式,表现为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要想实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治,关键是要处理好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法院审判权对当事人处分权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也为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提供保障。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正从传统的职权主义向当事人模式转变,要改变以前“被阉割的处分原则” ,真正实现当事人的处分主义。六、案例分析题1、答:(1)该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为:第一,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第二,本案事实简单、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没有大的分歧,属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2)该案有可能进行调解。因为:第一,本案事实简单、清楚,系王忠海的儿子王晓东捡到徐军的提包,但王忠海不愿返还;第二,本案适用法律明确,王忠海的儿子王晓东捡到的提包交给王忠海,应属没有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依法应当返还肖天;第三,本案现有两位邻人的证言,证据比较充分,并且王忠海也未对证言提出反驳的意见;第四,肖天也有可能接受调解,他曾表示给王忠海几千元的酬谢。2、答:(1)C 市某区法院无管辖权。因为,首先,该法院为基层法院,而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其次,B 市为被告住所地,亦为合同实际履行地。(2)本案应将丙公司列为被告。丙公司为乙公司的诉讼权利义务的继受人。(3)丁公司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它对诉讼标的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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