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2017 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报指南一、项目支持方向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扶持资金的;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配套资助。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智能制造、海洋等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相关项目。二、申请条件(一)配套申请单位须为承担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单位,原则上为南沙区注册的法人单位。(一)签订上级立项合同书或经费下达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7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二)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获多个上级科技项目立
2、项支持的,项目配套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同一单位研发方向和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创新平台获得多个上级部门认定的,配套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三)凡有在研区科技经费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请。三、资助方式(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额度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政府部门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认定的区内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1.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 300 万元资金配套;2.获得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资金配套;3
3、.获得市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资金配套。(二)科技计划项目配套额度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区内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奖励,根据级别进行配套:1.对国家级项目给予 100%的资金配套,最高 500 万元;2.对省级项目给予 70%的资金配套,最高 300 万元;3.对市级项目给予 50%的资金配套,最高 200 万元。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不受此限额限制,但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 “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包括广 东省“ 珠江人才 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广州
4、市“羊城创新 创业领军 人才支持计划” 的创业领军团队 、创新领军团队项目及经南沙区政府审定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4.合作类项目配套经费须按照项目获得上级财政经费的实际分配并到账的额度申请配套。(三)项目配套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用于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 目经费使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四、申请材料(一)20162017 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请表;(二)“一照一 码” 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
5、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四)2017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五)上级科技项目或创新平台的立项文件、任务书(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六)申请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20162017 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请表单位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是否高新技术企业:1.是2.否 单位简介(300 字)年销售额 年利润2017 年 单位经济效益(万元) 年缴税 年研发经费单位面积 平方米 研发及办公面积 平方米生产场地面积 平方米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电 话项目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开户名 信用等级项目名称或研发中心名称立项部门 申请区经费 万元项目 /创新平台简介(300 字)配套项目情况(创新平台配套无须填写)项目执行期项目总投入 万元 项目自筹经费 万元项目立项经费 万元 项目到账财政经费 万元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