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 显 示 屏合同书甲 方 :乙 方 :甲 方 :乙 方 :甲 、 乙 双 方 经 充 分 协 商 , 就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LED 显 示 屏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备 之 事 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一 致 同 意 签 定 本 合 同 。一 、 规 格 型 号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的 LED 显 示 屏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备 价 格 如 下 :序号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1 全彩 LED 显示屏 套 123合计 伍万元整 ¥:本工程款不含税,税率 6%(普票)具 体 品 牌 及 技 术 指 标 详 见
2、附 件二 、 供 货 周 期 :1、 交 货 日 期 为 : 双 方 签 订 合 同 , 乙 方 收 到 甲 方 预 付 款 后 7 天 内 。2、 交 货 方 式 为 : 现 场 安 装 ( 安 装 地 点 : |)三 、 运 输 、 安 装 、 调 试 及 培 训 :1、 甲 方 负 责 电 源 线 及 布 线 工 作 。2、 乙 方 负 责 网 线 、 及 布 线 工 作 。3、 乙 方 负 责 产 品 的 运 输 、 安 装 及 调 试 。4、 乙 方 负 责 产 品 的 培 训 及 技 术 指 导 。四 、 结 算 方 式 :1、 甲 、 乙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的
3、两 天 内 , 甲 方 将 合 同 总 款 的 50 %即元2、 在 甲 方 对 显 示 屏 验 收 合 格 后 的 三 天 内 , 甲 方 将 合 同 总 款 的 45 %即元3、 在 甲 方 对 显 示 屏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满 一 年 后 15 天 内 , 甲 方 将 合 同 总 款 的 5 %即 元 保 金 不 计 息 。4、 乙 方 开 户 行 及 账 号 :公 司 名 称 :开 户 行 :账 号 :五 、 验 收 方 式 :1、 显 示 屏 安 装 、 调 试 完 毕 后 的 三 天 内 , 甲 方 依 据 本 合 同 各 项 条 款 规 定 对 显 示屏 进 行 验 收
4、 , 乙 方 所 安 装 的 P3 LED 屏 幕 需 符 合 附 件 所 列 的 品 牌 及 技 术 标 准 。2、 验 收 合 格 后 应 填 写 验 收 报 告 , 并 由 甲 乙 双 方 代 表 在 验 收 报 告 上 签 字 或 盖 章 。3、 甲 方 应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日 期 尽 快 验 收 ,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拖 期 三 天 不 对 显 示 屏 进行 验 收 , 则 视 为 验 收 合 格 。 甲 方 验 收 时 乙 方 需 给 予 配 合 , 因 乙 方 不 配 合 导 致 甲 方 未 能按 时 验 收 除 外 。六 、 产 品 保 修 :1、 自 显 示
5、 屏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 乙 方 对 所 售 显 示 屏 免 费 保 修 贰 年2、 乙 方 在 接 到 维 修 通 知 后 24 小 时 内 到 达 现 场 进 行 维 修 。3、 免 费 保 修 范 围 如 下 :a、显 示 屏 显 示 单 元 板 之 故 障 。b、显示屏开关电源之 故 障 。c、显示屏控制系统之 故 障 。d、显 示 屏 软 件 之 故 障 。e、乙方所提供的其他相关配套设备之故障。上述保修包括更换配件及费用。4、 下 列 情 况 不 在 免 费 保 修 范 围 , 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a、甲 方 自 备 的 计 算 机 等 控 制 设 备
6、 出 现 故 障 的 。b、甲方将控制卡、控 制 软 件 、 使 用 说 明 书 等 丢 失 的 。c、地 震 、 火 灾 、 雷 击 等 不 可 抗 拒 原 因 而 造成故障的。d、甲方擅自改变连线方式或连接位置的。e、甲方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或显示屏尺寸的。f、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七 、 违 约 责 任 :1、 若 乙 方 未 能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时 间 将 显 示 屏 交 付 给 甲 方 使 用 , 而 给 甲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则 每 拖 延 一 天 , 乙 方 按 合 同 额 的 5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逾 期 超 过 7 日 的 甲 方 有权 解 除
7、 合 同 , 并 按 合 同 价 款 30%承 担 违 约 金 。2、 由 于 甲 方 未 能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向 乙 方 支 付 预 付 款 、 甲 方 现 场 不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造 成显 示 屏 工 期 拖 延 的 , 工 期 顺 延 , 乙 方 不 承 担 工 期 逾 期 的 责 任 。3、 若 甲 方 未 能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时 间 向 乙 方 付 款 , 则 每 拖 延 一 天 , 甲 方 按 合 同 额 的5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并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4、 如 验 收 不 合 格 , 乙 方 需 在 5 个 工
8、作 日 内 对 合 同 标 的 设 备 进 行 更 换 调 试 , 由 此延 期 造 成 的 甲 方 损 失 由 乙 方 全 部 负 责 。5、 如 乙 方 拒 不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 甲 方 有 权 不 支 付 质 保 金 , 并 保 留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的权 利 。八 、 其 它 :1、 本 合 同 附 件 具 有 与 合 同 正 文 同 等 的 效 力 。2、 甲 、 乙 双 方 保 证 信 守 合 同 全 部 条 款 , 如 有 违 约 , 损 失 由 违 约 方 承 担 。3、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由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由 甲 方 所 在 地 法 院 判 决 。4、 本 合 同 壹 式 两 份 , 甲 、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甲 方 签 字 (章 ): 乙 方 签 字 (章 ):2017 年 月 日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