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于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调研报告市纪委:按照市纪委关于围绕调研课题开展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昌纪办发201812 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探索实践、摸底调研、分析总结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1、基层监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昌都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干部思想不稳定。部分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
2、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部分单位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 2 -委员,也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三)管理体制不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
3、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时代的进步,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各类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职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
4、察工作的开展。(五)外部干扰因素多。一些县区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 3 -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2、加强对基层履行公权力人员监督的几点建议(一)突出对学习掌握理论政策、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习,全面掌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对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或选择性执行,结合实际明确具体贯彻的措施、办法和责任单位及时限,防止贯彻落实工作流于形式。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履行岗
5、位职责工作中,有效组织带领干部群众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突出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监督是否存在在工作运行管理中,对事关本地本部门发展大局、工作全局的事项,只注重前期规划申报、创建、争取机构编制等,忽视后续的管理、升级和创新发展,导致工作倒退、考核通不过、一些支持政策被上级收回、荣誉称号被取消等现象。是否存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习惯于“慢、拖、推、避”,对须限时办结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对上级交办的事项不催不办、不问不回、行动迟缓,对一些复杂问题和矛盾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贻误。(三)突出对重点领域监督。在扶贫领域,责任单位- 4 -和责任人员对扶贫目标任务、扶贫对象、扶贫政策掌握是否
6、全面,是否存在领导组织脱贫攻坚工作的作风不严不实,甚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及形象工程,导致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是否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虚报项目、套取骗取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行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到位。(四)突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监督。主管部门对履行职责有没有具体化、单位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有没有落实、部门该履行的责任是否履行,是否存在以传达代替部署,以签订责任书来代替具体工作落实;对下级上报的请示事项不及时办理、协调和答复;不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指导下级和基层开展工作等现象。中共昌都市民政局纪检组2018年 5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