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附件 1: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类别 检查要点 检查主要 部位建筑概况1、建筑应具有合法手续,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建筑的使用功能与相关审批是否一致。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培训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所在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不得超过 3 层,确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设置在 1 至 3 层。3、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严禁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在有人员活动、居住的场所彩钢板夹心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A 级,其余的也不应低于 B1 级。所在建筑总平面布局1、建筑周边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部位不得存在违章搭建。2、所在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
2、范 的规定。3、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小于4m。4、建筑周边应有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建筑外围平面布置1、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得设置在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2、厨房、烧水间等明火作业部位应单独设置,设置在建筑内部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 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其燃料及输送方式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房间、厨房、烧水间安全疏散1、不得堵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2、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且应符合相关要求。4、幼儿园、托儿所的
3、儿童用房和儿童培训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5、建筑内房间的门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且不应大于 25m。6、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1m。房间、活动场所等消防设施1、所在建筑超过 5 层或体积大于 10000的,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并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2、所在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
4、报警系统。3、建筑面积大于 300的地上房间和长度大于 20m 的内走道,应设置自然排烟。7、新投入使用的 6 个班以上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房间、走道1消防电气1、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2、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相关设备用房应设置应急照明。3、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沿疏散走道应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4、电气线路、插座不应敷设在可燃材料(泡
5、沫夹心板、木板等)上。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时,应采取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等防火保护措施。房间、走道内部装修1、室内装修、装饰,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满足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不得采用软包、高分子材料等火灾时产生有毒烟气的装修材料。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不得妨碍原有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房间、走道消防控制室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2、布置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消防控制室应实
6、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应少于 2 人,且应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1、所在建筑的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2、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消防泵房消防安全管理1、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明确相关责任。2、护工等工作人员应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5、设置的消防设施应当完好有效,由专业维保单位定期维护保养。6、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不得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7、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明确职责,健全演练方案。备注 1、此表仅作为监督检查参考使用,不作为审批依据。2、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