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454915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区县闲置土地认定处置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gj****cr)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区县闲置土地认定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闲置土地认定处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应当符合县、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二章 闲置土地认定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宗地为单位。已分割转让并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以分割所属出让宗地进行认定。认定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出让合同等法定文书约定分期开发的,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