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处方点评-处方点评办公室一 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2、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 “遵医嘱 ”、 “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 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 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
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 “君、臣、佐、使 ”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4、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 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我们的点评工作也就围绕这 28条规定进行!-下面转到我们实际工作 二 处方的完整性面对一张处方,审核的第一步就是考虑整张处方的完整性,也就是处方不能 缺项 ! 从全年来看,临床上对微机程序操作不熟练,造成处方缺项的比例非常大,望各位医生能加以改善。当然,处方缺项也不能全怪罪于临床,微机程序的设置也有问题 微机办需解决的问题 : 处方上门诊病历号缺项 :一切挂的号 ,同一医生开的两个人的处方 ,一有一无 ,为什么 ? 科室之前最好加上 “科别 ”二字如 ,科别 :儿科 年龄数字后应有个 “岁 ”字如, 2岁。同时相关规定新生儿、婴幼儿需开到日、月龄,而微机无法自动生成,怎么办? 许多处方、特别是医保处方诊断,微机自动变成待诊,为什么? 处方正文上静点应改成静脉滴注。另外口服药品的开具能设上限 5种吗? 处方完毕应有斜划线,如何设计? 中药饮片处方的单独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