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自然人娄城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个人诚信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的文明之风。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办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建设,通过对自然人信用积分管理,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提升我市市民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诚信城市形象,为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打好基础。二、自然人娄城信用积分建设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平台的基础上,完善自然人数据库的同时,通过归集自然人在参与我市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及各类荣誉表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