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475469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关于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规定.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规定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科技成果统计、转移、扩散、转化、推广、奖励、保密等科技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掌握我省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贯彻实施科技部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号),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成字号)精神,强化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实施,规范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登记科技成果,特作如下规定:一、科技成果登记办理程序及要求、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规定登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按直属或属地关系经相应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推荐,报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登记机构)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人)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省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经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江西省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