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我街道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对象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苦难的家庭。3、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二、救助程序1、申请对象向所在社区代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小额临时救助申请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救助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街道社会事业局收到小额临时救助申请后,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规范开展临时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