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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计分细则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的总分=企业基础分值*0.5+企业承接的所有物业小区星级评价权重得分*0.5+企业良好信息加分-企业不良信息扣分。一、企业基础信息为当年度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在每年1月份开始申报上一年度信息,由县(市、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汇总(详见附件3-1)。二、企业承接的所有物业小区星级评价权重得分=A小区星级评价得分*A小区管养建筑面积/该企业管养总建筑面积+B小区星级评价得分*B小区管养建筑面积/该企业管养总建筑面积+三、良好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到良好信息后自主申报,由县(市、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汇总(详见附件3-2)。良好信息应当与物业服务工作密切相关,按照取得良好信息的时间记入当年度信用加分,评价结果通报后申报的不再予以加分。同一事项的良好信息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良好信息应同时提供决定文件及该决定对外公布的佐证材料。四、不良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到不良信息后主动填报,县(市、区)城市管理局补充,由县(市、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汇总(详见附件3-2)。未按时填报的不良信息持续有效,记入发现时所在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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