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YZC2017-GB-21招 标 人:叶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二月招 标文 件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62. 招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 .84. 投标 .95. 开标 .106. 评标 .107. 合同授予 .108. 重新招标 .119. 纪律和监督 .1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第三章 评标办法 .14评标办法前附表 .141. 评标方法 .172. 评审标准 .173. 评标程序 .17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2、9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级工程量清单 .2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招 标文 件2第一章 招标公告叶县公安局关于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 项目名称: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1.2 采购编号:YZC2017-GB-21二、项目概况2.1 招标范围:综合安防系统建设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 272 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
3、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
4、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所投综合安防管理系统须提供公安部授权单位相关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所投视频智能分析系统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3C)(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7)按照省监管总队要求,投标人需保证所投监控平台设备与市监管支队监控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无缝级联,不需要进行二次开发,所有功能无缺失,软件功能安全兼容,具体要求如下:a、投标单位应提供所投监控平台设备厂商出具的与市监管支队现有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承招 标文 件3诺函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3.2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报名时间
6、、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6 日(每日 8:30 时至11:30 时 , 15:0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 905 室报名。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必须
7、是真实有效,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核查,同时提供证件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7 年 3 月 21 日 9:00,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叶县公安局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29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汤女士 联
8、系电话:18037586209招 标文 件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 标 人名称:叶县公安局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37529668 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名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汤女士电话:18037586209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1.1.4 项目名称 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1.2.1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1.2.2 出 资 比 例 100%1.2.3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叶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建设,具体技术参数详见
9、招标文件。1.3.2 交 货 期 120日历天(含安装期)。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资格审查项。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接受1.9.1 投 标 预 备 会 不召开1.9.2 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的 截 止 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 1.9.3 招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的 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1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其 它 材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文 件 的
10、截 止 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2.2.2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7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2.2.3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文 件 澄 清 的 时 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 12 小时内2.3.2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 12 小时内招 标文 件5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文 件 修 改 的 时 间3.1.1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它 资 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3.3.1 投 标 有 效 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 标 保 证 金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1、为:叁万元(30000.0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 24 点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3.7.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 盘)壹份。3.7.4 装订要求 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通讯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叶县建
12、设工程交易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查验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验标唱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10.2 招标控制价2724063.04 元,各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被评审。招 标文 件6条
13、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0.3 开标时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需准备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要的各项证件。10.4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3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14、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
15、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5 费用承担招 标文 件7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16、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9.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及工程量清单;(6)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
17、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 标文 件8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18、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3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文件无效。3.2.2 如开标一览表中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
19、,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2.4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竞争。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投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安装、交付、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未列入或者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不再另行补列。3.
20、2.5 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填写“技术性能偏离表”,并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但不得有负偏离。3.2.6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
21、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招 标文 件9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确认。3.6.3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4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
23、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版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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