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格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三、出差审批程序。3.1 公司员工出差,须事先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 ,并需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3.2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4.1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出差天数,出差往返具体时间,交部门主管审核,凭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最后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4.2 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
2、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5.1 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的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有关手续;5.2 部门主管审核出差申请表 ,签字确认往返时间后,出差员工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5.3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每周一办理上周报销手续;5.4 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六、差旅费预借款额度6.1 员工省内出差预借差旅费不得超过
3、 500 元/人;6.2 员工省外出差预借差旅费不得超过 1000 元/人;6.3 超出以上额度的预借差旅费的报总经理特批。七、差旅费审批权限7.1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 1000 元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批;7.2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 1000 元,由部门主管审批,再报总经理批准。八、差旅费标准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8.1 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8.2 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住宿费和出差补助费标准差旅费、招待费报销标准住宿费标准 餐费补助 交通工具职
4、别省会城市 其他城市 省会城市 其他城市 市内 长途员工 60 元/天 50 元/天 30 元/天 24 元/天公交地铁火车九、出差交通费标准管理9.1 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须注明原因,批准后方可报销;9.2 部门经理出差,一律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 8 小时或过夜超过 6 小时的,可购买硬卧;9.3 普通员工出差乘坐火车,若未购买到硬座票,连续乘坐超过 8 小时或过夜超过 6 小时的,公司按本次硬卧票价的 60%给予补助;9.4 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硬卧或以上的,须填写乘坐飞机或软卧申请 ,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飞机,否则按本次到达目的
5、地的火车硬座票价给予报销。十、出差住宿费管理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部分一律自理。十一、出差市内交通费管理11.1 员工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11.2 财务部在核准出差交通费时,往返车站、机场等进出港的交通费实报实销,不受限额限制,但出差人须分别列出,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及进出港交通费,若未分别列出,一律视作出差地点市内交通费处理。十二、出差补助管理12.1 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餐餐费不再报销;12.2 参加由本公司或厂家承担全部费用的会议及培训、学习,不享受公司出差补助。十三、出差纪律13.1 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13.2 员工出差的差旅费预借、报销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出差申请表未获批准前,不得办理差旅费预借手续;在出差申请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办理报销手续;13.3 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表中批准的地点、路线执行,若确需改变,须请示部门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凡因私改道,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绕道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十四、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