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505147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公共管理职责延伸“社区最后一公里 ”职责清单.docx)为本站会员(gj****cr)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公共管理职责延伸“社区最后一公里 ”职责清单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设定依据投诉举报电话备注(一)对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的监管1对不文明养犬(养宠)行为的监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市公安局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二)超过限养数量的;(三)在重点管理区擅自饲养烈性犬的,没收犬只;(四)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五)未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补办、变更、注销手续的;(六)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七)遗弃犬只的。2区综合执法局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罚款:(一)在住宅公共区间设置犬舍、搭晒犬具的;(二)携带犬只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束犬牵领链超过1.5米的;(三)携带犬只出入住宅楼道或者乘坐电梯,不主动避让他人、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四)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五)犬只在户外排泄粪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